精品小说《搬空国库后,废后带着崽崽跑路了!》,类属于古代言情类型的经典之作,书里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慕云卿萧景珩,小说作者为池柚白,小说无错无删减,放心冲就完事了。古言脑洞、 古代言情、 萌宝、 穿越、 空间、搬空国库后,废后带着崽崽跑路了!小说最新章节第744章 最终章,已更新了1036465字,目前已完结。
一、作品简介
推荐一本网络作者池柚白的新书《搬空国库后,废后带着崽崽跑路了!》,主角是慕云卿萧景珩。主要讲述了:慕云卿煞有其事地点头,把手中的大碗往鸡豁口的地方凑了凑,心疼地看着地上滴落下来的小血点。“真的,早就可以用鸡冠血入药了,医学书上有记载,鸡属阳禽,而鸡冠呢是阳性的聚集之处,所以鸡冠血,至清至高,用鸡冠……
二、书友评论
这么爽的逃荒文已经入迷了快点更新呀!
虽然知道卿卿最后会接受萧景珩,但其实卿卿这种的性格,萧景珩这么粘着她,她会烦得吧,毕竟末世的时候只是萧景珩单相思,感觉男主太着急了,很容易适得其反(勿喷,没带脑子,个人发言,仅仅是根据女主性格说的,反正如果是我,我会烦)感觉大大可以慢慢来,毕竟女主性格在哪里了,如果很快就接受了,貌似没啥意思了
楼上几位,男主原本就是这个时代的人,魂穿末世,在末世相识女主并为救女主而牺牲,如今魂魄回归本体,所以男主还是那个男主,并不是换了芯的男主,为故事的走向埋了伏笔,读者用心看其实并不难懂,故事情节还是不错的,期待后续更精彩,
还有个工具人呢,不放出去把那三人给杀了吗?留着害更多的人吗?希望这本书把女主写得牛逼哄哄的,穿在古代只为自己而活一个没有大义的人……大义而不圣母,不然可没看头,毕竟你有光环空间物资
这个时候提到了美人师兄,该不会他就是男主吧呜呜呜不要啊,想要女主独自美丽啊
这么多章了!男女主一直未有所交集,她也不知道有你这个丈夫!雁城已经被她夺回了,她是战场上的女战神,感觉有你没你无所谓呀??
女主爷爷是太师爹为丞相哥是将军,这种门庭怎会允许女儿嫁商人?离谱的是别人千求万求的婚事被男方弱智母亲搅和了,更弱智的是女主家人,一个女儿嫁不成还上赶着把另一个女儿嫁过去,看得降智商了都
自家武力这么强,怕什么,把老的,小的,管事的一起打一顿,问出小孩中啥毒了?不说再打,打到服为止。救了这一家子连一声谢都没有,还讲什么道理?除了开篇,其余的都在慢慢的扯,还末世来的教官呢?白瞎那么高的武力和空间了
吃个包子就吃了一章,就不能快点分吃了包子,然后给一家人治病,还有三哥就要死了,女主进庙到吃完包子,就没关心过一下,不该第一时间找个会看病的借口,赶紧看看他的伤势,给他治治伤?
这女主有点小圣母呀。再者,这个杜老八是不是有点儿emmm,每个女主都有两个孩子了。还给她牵红线。就算为了男主和女主的未来的相遇,这写的也太生涩。而且女主现在在别人眼里也算个寡妇吧。寡妇再不再婚的,没有那么严格吧?
三、作品赏析
慕云卿煞有其事地点头,把手中的大碗往鸡豁口的地方凑了凑,心疼地看着地上滴落下来的小血点。
“真的,早就可以用鸡冠血入药了,医学书上有记载,鸡属阳禽,而鸡冠呢是阳性的聚集之处,所以鸡冠血,至清至高,用鸡冠血治病,能祛风活血、使阳气充盈、达到以血治血的功效!而且这个东西还能够解毒。”
三婶何氏好奇问:“那卿卿你是想用来……?”
慕云卿如实道:“我用来制作接骨的伤药。”
他们的逃难之路还不知要持续到什么时候,一路上最常见的伤病就应是跌打损伤和毒虫叮咬,提前备药,可以以防不时之需。
这肥鸡不就是派上用场了吗?
慕云卿一边接一边道:“我和我的老师,老太医学了一招‘柳枝接骨神术’,可以用柳枝和鸡血接续断骨。”
慕家的人,还没人懂医术,直接听愣了。
“想来是跟皇宫中那位老太医学的?”慕老爷子只恨自己没机会去拜访这位教导自己宝贝孙女的“高人”。
老爷子素来对慕云卿多加疼爱,脸上的笑意扩大了些,坦露出了心底的柔软,夸赞道:“咱们卿卿自己也聪明,能在几年之内跟着那位高人学到现今这个地步,是下了苦功夫的。”
全家人都用欢喜佩服的眼神看向慕云卿,倒让慕云卿老脸一红,她最爱研读中医古籍,即便是中西医她都擅长,性情使然,她更偏爱中医。
之前在末世,还没人用这么理所当然的语气夸过慕云卿呢,如今她已不再是孤身一人,有了家人和依靠。
慕母也由衷为女儿高兴,她和余氏提起鸡来,根据慕云卿的叙述用刀子划开鸡身上的血管,放了满满一碗鸡血。
慕云卿将鸡血分成了两部分。
做接骨药和解毒药所需的鸡冠血不多,用瓷瓶装好放怀里,直接送入空间,让007帮忙将鸡冠血制成药丸,剩下的鸡血,则另有他用。
趁着众人在收拾清点存货,慕云卿悄声闪到一旁,虚空一摸,从空间里拿出了细盐,按照比例撒在了盛放鸡血的瓷碗中,又悄悄加了等比的灵泉水。
“慕老六,快过来生火!”慕云卿毫不客气,直接把慕老六这苦力叫来了。
慕云飞的性格只能用一个沙雕来形容,日常最爱耍宝,每天不是在挨打,就是在挨打的路上。
他冲着慕云卿比了个鬼脸,倒也不含糊,在地上拾取了枯木枝,从怀中掏出火折子一碰,把火生了起来。
二婶余氏抽走了一根烧了一半的粗木棒,用上面残余的火星去燎残留在鸡上的毛。
慕云卿烧了一锅热水,将调配好的鸡血放到锅中慢慢熬煮。
从右丞相府薅来的细盐余货较多,慕母用起来也不心疼,再加上慕云卿方才又悄悄往里添了点。
慕母计划着留下两只鸡现宰现杀现吃,其余四只鸡里里外外都用盐涂抹了一遍,放在一旁的木架子上风干,正好这山中风大。
腌制好的鸡存放的时间更久,方便他们路上携带。
何氏露出了羡慕的眼神,“大嫂原来还会做这个,和你们一比我真的差远了,还得再努力学着点儿。”
“各人有各人的长处,我就不像你擅长弹琴奏乐。”慕母低声宽慰自己的妯娌,顺带着扭头去看慕云卿在做什么。
慕云卿正在用勺子敲像是豆腐块一般凝固起来的鸡血,鸡血刚刚凝固成冻,戳起来软软乎乎,就好似果冻般Q弹爽滑。
姜老太太问:“卿卿,你拿这鸡血做什么?”
“这是明天的早膳。”慕云卿知道他们没吃过鸡血,担心他们心里会有抵触,所以眼睛一转,随口扯道,“鸡血可以入药,我打算用它来做一道药膳!”
“可那是血呀!而且是鸡的血!”慕老六没吃过血旺,一下子窜到了慕启明的身后,一脸抵触,“茹毛饮血,这也太……”
察觉到自家四姐两道像是刀子一般锐利的眼神,慕老六怂了,往慕老五的身后又缩了缩,咽下去了自己没说出来的后半句话。
余氏也罕见地有些犹豫,嘴角僵直了许久,才找回了说话的感觉。
“之前在乡下的时候,大家吃猪血羊血,唯独没有吃过鸡血,这东西真的不腥吗?”
“当然,只要做好了,就不会有腥气的,二婶你相信我,鸡血做成的血旺就是含水的,还有清热解毒、帮助体内排尘的益处。”
慕云卿看他们脸上的复杂神色,也就不再多说,豪爽地挥了挥手。
好不好吃,空口无凭没证据,得等尝了才知道。
慕云卿找了一块干净的白布盖在碗上,防止这山中风大灰大,有灰尘掉入到血旺中,并将其小心翼翼地放在了破庙中间的桌子上。
看着慕云卿的动作,众人的心情更复杂了。
这玩意儿是真能吃吗?
这玩意儿是真宝贝吗?
这玩意儿——真好吃吗?
大家默契地收回了视线,不再去想这个问题,选择相信慕云卿,重新忙活起来。
三嫂花氏瞧了瞧地上还未被收进推车的粮食,走到了慕母和慕父身边,“爹,娘,粮食一定要放在车里走,咱们不能用手拿,我想把用来推我夫君的那辆车给空出来,路上我背着他走便是。”
三哥慕长风昏迷不醒,身上消瘦了不少,但依旧是男子汉的体格。
花意欢一个身形纤弱的女子,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力气?
慕云卿眨了眨眼,碰了碰在身侧的二婶余氏,“我三嫂是在开玩笑吧?”
余氏好笑道:“傻卿卿,你看你娘亲的神情,像是在开玩笑吗?”
慕母的脸色果然变了,拦在了花意欢和推车的中间,一副说什么也不肯让步的表情。
余氏啧了一声,“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比咱家意欢力气大的女人,我这乡野村妇都算力气大,使不完的劲儿,可你三嫂像个男人一样厉害!上百斤的东西只需要随手一提,连口粗气都不带喘的!”
这——?!
慕云卿属实没有料到,这花容月貌、白皙娇美的三嫂,小小的身躯中居然蕴含着如此大的能量?
在原主的记忆中,慕三哥成年之后便在江湖上闯荡,对花意欢一见倾心,最终成功抱得了美人归。
那如此来看,慕云卿推断,她三嫂多半也是一位身上有故事的江湖儿女。
正这么想着,慕云卿就看到花意欢不知道用了何种的步法,一下子就绕开了慕母,她双手随意一提,便将慕三哥从推车上背到了自己的身后。
她神色平静,“我真的能背动。”
这话配着花意欢巴掌大小的脸,十分具有冲击力。
自己这位嫂嫂身上应该是有功夫在的!
慕云卿之前在末世酷爱强化体能训练,一看花意欢,那“职业病”又犯了!
她这位三嫂若是用上她空间里的强化剂和营养剂,加上训练,妥妥的无敌啊!
不光是三嫂,慕云卿觉着她家大哥二哥三哥恐怕都行!
慕云卿又将视线转到了依旧在昏迷中的慕三哥身上。
根据慕家人的陈述,三哥是护送众人逃离受的伤,但是她检查下来,三哥如今的病情,和他的旧伤也有关联。
而他身上的伤并不是寻常的伤势。
慕云卿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
之前她就猜测三哥和三嫂身份都不简单,这受伤恐怕另有玄机。
她这一家人藏龙卧虎,不管性格如何,都不是等闲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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