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悬疑类型的小说,一定不要错过月光酿酒写的《神探狐妖:破案从吃鬼开始》 ,主角是霍金铃黎安歌。书中主要讲述了:来传令的是黎安歌以前的贴身太监小园子,他自小和黎安歌一起长大,黎安歌一看见小园子的脸,眼泪都要下来了,但是想到金铃不喜欢他掉眼泪,又生生给憋了回去。上次皇帝在御花园落水后,小园子一直内疚自己伺候不周,……
《神探狐妖:破案从吃鬼开始》 免费试读
来传令的是黎安歌以前的贴身太监小园子,他自小和黎安歌一起长大,黎安歌一看见小园子的脸,眼泪都要下来了,但是想到金铃不喜欢他掉眼泪,又生生给憋了回去。
上次皇帝在御花园落水后,小园子一直内疚自己伺候不周,他日夜侍奉在皇帝的病榻前,这次皇帝苏醒后,小园子明显感到主子性格有些变化,但是又摸不着头脑。
以前主子在太后和百官面前唯唯诺诺,就算是有什么雄心,也只敢在宫外搞事情。
现在的主子宛如换了个人,他病好之后直接免去了太后的垂帘听政之权,独掌朝政,宫里一时风云大变,人人都说他翅膀硬了,背弃养母,太后及党羽已经开始谋划如何废帝。
主子手里可用的人不多,他对谁都不放心,连这封密令,也是让自己亲自送出宫。
小园子展开御令,宣读道:“宣,民女霍金铃,为萧辽国一品申冤师,赐尚方宝剑,赏凤凰令,令之代天子寻,到各地平反冤案,申万民冤屈,斩除贪官污吏,以护盛世清明,霍金铃,接令——”
霍金铃接过小园子手中之物,除那封密令外,还有一把细长的尚方宝剑,是用浑天玄铁制成,金铃将其别在腰间。
最后一样东西,是一块巴掌大小的赤红令牌,上面雕着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凰。
传说百年前萧辽国曾天降火光,一道金红色的流火划过天际,最终落入皇宫,在地上留下一块赤色石头,被人称为凤凰石,这块石头后来成为了皇宫秘物,外人想看一眼都难。
现在这凤凰石却拿来给自己做了令牌,假皇帝出手不小,看来是真心想拉拢自己。
金铃把凤凰令收入囊中,送走小园子。
小园子心里有些犯嘀咕,自己好歹也是御前的人,这个女子见了自己连跪都不跪,如此无礼。
有了凤凰令,金铃就可以调动百官。
黎安歌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他生怕金铃真的动摇了,不顾之前与自己的约定。
“神仙姐姐……”他扯扯金铃的袖子。
金铃拍拍他的肩:“好啦,知道你想说什么,女子一言驷马难追,答应你的事我绝不反悔!往后无论世事如何变化,我总是偏心你的。”
黎安歌感动得眼里浮出泪花,扑上来给了金铃一个大大的熊抱。
金铃嫌弃地扯开他,他毕竟是个水鬼,身上湿漉漉的,还一股子腥味。
“你老这样披头散发的不像样子,收拾一下,把头发梳起来,鬼也是要注重仪容仪表的嘛!”
金铃拿出梳子,递给黎安歌。
现下在室内,黎安歌可以随意现身,等到了外面就不行了,鬼最怕阳光,他只能躲在灵力球内。
食鬼之路马上就要启程,金铃看了看天色,尚早,她要上街买些东西。
金铃到了集市上,左挑右捡,最后买了一个背篓,一把油纸伞,伞面上画着桃花,让金铃想起黎安歌那小鬼的一双桃花眼,和他左眼的泪痣。
这背篓就是一路携带黎安歌的工具,既透气又宽敞,伞是为了在必要的时候给他遮阳。
回程时金铃路过马场,看见一匹赤红色的骏马正在被拍卖,那马毛色发亮,身姿高大,体态飘逸,浑身像是浴血一般,金铃一眼就被迷住了。
几个世家子弟也挤在一边,争相为这匹马出价,有个耳朵上带着绿松石耳环的贵公子,不管别人给出什么价,他都加上一两,将这场拍卖变成了抬杠大会,迟迟无法结束。
“我出一万两!”金铃直接抬手给出了全场最高价,反正银票不过是她挥手就能变出来的东西。
所有人都沸腾了,一众男子吃惊地看向金铃,都在揣测着这个小姑娘是何来历。
有人拉过金铃,低声劝她:“小姑娘,你是外地人吧,别得罪这个人,他是白苍王,先帝爷的七皇子!”
金铃无声一笑,就连当今皇帝都被囚在她的寝室里,一个王爷算什么。
白苍王抬眉看了一眼金铃,见她英姿勃发,器宇不凡,便不再叫价,而是勾指让马场老板过来,低声说了什么。
马场老板回到勾栏后,打开大门,高声宣布道:“诸位,多谢抬爱!今日这匹汗血宝马颇为抢手,各位又各拥势力,老弟不便决断,便由宝马自己决定吧。”
“现在我打开大门,凭宝马自己走出,这匹马亲近谁,谁就是它未来的主人!”
骏马迈着蹄子踏出几步,黑亮的眼睛环视众人。
金铃握紧拳头,手心红光一闪,这一幕被白苍王瞥见,他意识到眼前的女子非同小可。
骏马如同听见哨令一般,奔驰到金铃面前,金铃抬起手,骏马低下头颅,亲密地蹭着她的手掌。
马场老板敲起铜锣:“大伙都看见了,既然如此,汗血宝马便以一万两的价格卖给这位姑娘!”
在场的纨绔子弟都垂头丧气地散开,金铃从怀里掏出银票,牵过马缰绳准备走。
一只手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
金铃回过头,看见一只绿松石耳环在那人耳下坠着,是白苍王,他皮肤黝黑,编着一头异域的辫子,灿然笑着,牙齿皎白,额头有道不起眼的疤痕。
他手指细长,两指夹着一张银票从金铃的肩膀上递过来,正是刚才金铃给老板的一万两银票。
“王爷这是何意?”金铃漠然道。
“这马算是小王请了,银票退回,宝马赠美人。”
“不必了,银两对我没意义。”金铃看也不看,扭头要走,她一向不爱和这些登徒子多说话。
“小王知道,姑娘非凡人,赠马不是为了轻薄姑娘,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这银票就算是我的名帖,不知能否和姑娘交换名字,小王,黎苍雨。”
“尤冬青。”金铃还是没接银票,不过是为了摆脱他的纠缠,匆匆说个名字,牵马离去。
白苍王还不死心,在她身后挥着胳膊喊:“冬青,我的府邸在长安街,如果有用得上我的地方,尽可来找我!”
金铃回到客栈,黎安歌已经把自己收拾好了,金铃第一次在他身上看到少年天子的风范。
他把头发高高梳成髻子,眼眸明亮,面色白净,端坐于高窗之前,遥望长安。
许是跟着金铃,沾染了修为的缘故,黎安歌身上不再是湿漉漉的,他衣衫如新,墨色披风披在肩上。
窗外有长风吹进,杨柳摇摆,两根柳枝搭在他的肩头。
金铃看着他,眼里浮现出了昔日他在朝堂上的模样,这个男人毕竟是萧辽国的天子,自己总叫他小鬼不太合适。
不过出门在外,金铃也不能直呼他的名讳,怕会引人注目。
金铃问:“喂,你说我以后应该怎么称呼你?”
黎安歌回过神来,温柔一笑:“我现在人都被你拴住了,你愿意叫我什么便叫我什么吧。”
金铃粗暴地揪过黎安歌的后领,把他塞进了刚买的背篓。
“那我以后就叫你——喂!”
黎安歌弱弱的声音从背篓里传来:“神仙姐姐,你下次动手前能不能先跟我说一声……”
“慢着,神仙姐姐这个称呼,虽然好听,但我现在还当不起,以后你就叫我老大好了!”
金铃对背篓施以灵力加护,然后简单地打包好了行李,退房出了客栈。
金铃牵着马,缓缓走过长安街。
有了灵力罩的保护,黎安歌做鬼以后第一次大白天出门。
他从背篓里探出头,看着繁华的长安街一点点倒退过去。
黎安歌用目光告别着自小长大的京城,满街的百姓熙熙攘攘,谁也看不见自己,他们更想不到,这个背篓里装着曾经至高无上的皇帝。
这时他还不知道,未来一路上要经历多少凶险。
他只知道,这是自己人生中必经的一劫。
黎安歌即将跟随金铃走遍千山万水,看遍人世间疾苦,待他归来之后,方能成为一代明君。
一片柳叶落下,划过他的嘴角。
黎安歌张了张嘴,说了一句只有自己能听见的话。
“终有一日我会回来。”
“一统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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