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我能盗取诸天宝物》第4章 搜集物资
出了清湖别墅区,刘煜按计划开始收集物资。
但他现在只有一个人,无法做到挨个建筑的进行扫荡。
所以,他首选的目标就是附近的大型商超。
砍翻数头丧尸后,他一脚踹碎超市的大门,结果却让他失望。
这里面不说空荡荡的,但也相差无几。
架子上凡是能吃的,属于食物和水的东西,全都不见!
只剩下生活用具等等。
“估计是这别墅区里的人在撤离时,给扫荡了。”
刘煜无奈摇摇头。
随后他继续前往周边其它商超。
可情况与第一家没什么两样,都被光顾过,凡是食物都被带走了。
于是,他只好扩大搜索范围。
终于被他找到一家超市,这里面不仅有变成丧尸的工作人员,而且没被光顾过。
干掉丧尸后,刘煜在路边找了一辆厢货,随后就开始把超市里的东西往厢货里扔,首选食物和水。
“嗬~”
搬运的动静把周边的丧尸给引来,逐渐向这边汇聚。
“都给老子滚蛋!”
刘煜只好先停下手头上的活儿,开始清理丧尸。
不一会儿,附近的丧尸就被清剿的为之一空。
“大佬,大佬!”
就在他准备继续搬的时候,忽然听到有声音传来。
抬头一看,发现是在对面四楼,有人探出了脑袋伸手招呼他。
“大佬,这儿,这里!”
那人惊喜地狂摆手,压着声音呼喊。
已经饿了两天的他,实在没想到,今天能在街上看到活生生的人。
而且,这人还不是一般人!
方才刘煜一把斧头清理丧尸的一幕,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了他的脑海当中,让他惊为天人。
刘煜没多想,快步冲过去后,一个箭步起跳,瞬间跳上了三楼,稳稳抓住了防盗窗。
接着,一双有力的手臂向上攀登,两个呼吸间便来到了四楼,翻上了阳台。
“卧槽!”
对方一脸震惊,张大了嘴巴。
刘煜拍了拍自己衣服上的灰尘,发现这是一个年轻人,应该比自己小几岁的样子。
“大,大佬,你真是太猛了!”
年轻人显得十分激动,说话都带着颤声。
“你是特种兵?异能者?武林高手?有关部门的?是来救我们的吗?”
紧接着,就是一大堆问题被抛出来。
刘煜摆摆手道:“你想多了,我就一普通人。”
“我不信!”
年轻人不断摇头。
这什么啊?
这绝对是猛男!
这么牛逼的选手,只是一个普通人?
打死他都不信!
刘煜耸耸肩道:“呵呵,那你就当我是武林高手吧。”
“果然是武林高手,我就知道,这世上真有我们普通人接触不到的世界!”
年轻人兴奋的不得了,且十分健谈。
“原来曾经那个论坛里说的都是真的,什么控梦、什么请神、什么修炼术,都是真的!你们这些高人,只有在危难的时候才会出现。”
这都哪跟哪啊?
他这么说,搞得刘煜都有点信了。
“大佬,我,我叫张伟,你叫我小伟就行了,今天能见到大佬你这种猛…额高手,我实在太激动了,算是开了眼界了!”
“我叫刘煜。”
“煜哥请坐,快请坐。”
张伟把自己仅剩的一瓶矿泉水拿出来,招待刘煜。
刘煜一摆手:“谢谢你的好意,我不渴。”
张伟脸色一滞,但他马上想清楚,刘煜这么猛一个人,搞什么物资搞不到?
而且,方才还见人家清理完丧尸后搬超市里的货呢,水和食物都不缺。
由此,他只好讪讪一笑。
然后换上一副哀求之色,道:“煜哥,你是要开车离开滨海吗?那能不能带上我一个?我保证不给你添麻烦,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你说东我绝对不往西,你往南我绝对不往北去。”
说完后,他忐忑地看着刘煜,生怕被拒绝。
刘煜正想收手下,没有理由拒绝,但主动权在他,便开始盘问张伟的个人信息。
张伟一听有戏,十分高兴,一点没有隐瞒地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代了:
张伟,男,二十岁。
十几岁时父母就出车祸走了,上面也没有爷爷奶奶这样的老人,他跟他那些亲戚之间更没什么来往。
好在他父母给他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包括两间房子,一间商铺,他自己留一间住剩下两间租出去,每个月都有不少的收入。
他平时不爱交际,最大的乐趣就是窝在家里打游戏、玩手办,陪纸片人老婆,堪称宅男一个。
一没特殊技能,二没强壮身体。
说实话,这不是一个好手下。
但刘煜现在不挑,只要听他的命令,那比什么都强。
因此刘煜把丑话说在前头:“想跟我混,我保证你渴不死、饿不死,但必须听我的命令,一旦有违抗命令的行为,我绝不饶恕,明白吗?”
“明白明白,从现在开始,煜哥您就是我老大!”
张伟现在只想傍上这条大腿,哪会讨价还价?
见他答应了,刘煜点点头道:“那好,先跟我下楼,帮我搬东西。”
“是!”
张伟冲进卧室背上了一个背包,可见他早有离开的准备。
“食物和水都不缺,不多余吗?”
刘煜一皱眉头,提醒道。
“老大,这里可都是我的老婆,不能丢的。”
张伟嘿嘿一笑,扫了一眼已经空荡荡的手办架子。
刘煜没多说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拽着他快步冲向阳台。
“啊啊啊…”
刘煜从阳台上一跃而下,两脚重重踏地,张伟也被放了下来。
“我天呐,老大你给我点心理准备啊。”
张伟拍着自己的胸膛,心有余悸道。
“很多事,来不及准备,都是在前进中学会的,多想就会瞻前顾后,我是为你好。”
刘煜给他说完,走向了马路对面。
张伟晃晃脑袋,脚步虚浮地跟过去,先是把自己的背包放在副驾驶位置,随后自觉地跟着刘煜一起从超市里往车上搬物资。
很快,二者便把厢货车装满了。
刘煜坐上驾驶位后,扭动车钥匙点火、挂挡、拉手刹,一气呵成。
车子行驶起来,朝着别墅区的方向前进。
“老大,咱们离开滨海后去哪里?”
张伟询问着,同时心里嘀咕,这些物资够他们活好久的了。
“离开?不,我们不走,就留滨海。”
刘煜点了根烟,一边开车一边回道。
“啥?!”
张伟一听懵了。
“我在清湖别墅区建立了一个幸存者营地,以后我们就以那里为中心,向四周活动。”
听完刘煜的解释,张伟恍然大悟,点了点头。
刘煜道:“我听说,之前有撤离的队伍,你怎么没跟着一起离开?”
“额…老大,加入撤离队伍要提前报名,人数太多军警根本保护不过来,只能一批一批撤。
之前已经撤了三批了,但从那之后,车队就再也没回来过…我觉得,我们都已经被放弃了。”
提起这个,张伟就表现得很郁闷。
他算是最早报名撤离的人,结果三批撤离人员的名单,却一次都没有他。
“这样啊…”
刘煜吐着烟圈,对此没什么想说的。
能说什么?
无论到什么时候,人都是分阶级的,这一点根本无法避免。
“老大,丧,丧尸!”
就在这时,张伟忽然惊呼起来。
“区区丧尸而已,怕个鸟?”
刘煜也发现了前头的一群丧尸,但他丝毫不惧。
挂挡、踩油门,他直接加速冲过去。
砰!砰!砰!
不断有丧尸被撞倒,碾在车轮下,车前的挡风玻璃上也沾满了血渍,显得极为污秽。
张伟差点没吐出来,强忍着恶心把脑袋撇过去。
冲过丧尸的阻拦,刘煜发现后面也跟了一群,他没管,径直开向别墅区。
等到了地方后,他把别墅区大门打开,把车开进去,然后扭头冲向身后尾随的丧尸群。
望着在丧尸群大杀四方的猛男,张伟瞠目结舌,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
“别看了,下来搬货!”
冲某个在别墅中偷望的小脑袋喊了一声后,刘煜跟张伟先动起了手。
当瞧见一身白色连衣裙的沈茜曦跑下来时,张伟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是女神啊!
身高、身材、颜值,都完全符合他纸片人老婆的标准,就仿佛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一样,就差一套cos服啦!
“煜哥哥,他是谁呀?”
沈茜曦高兴地来到刘煜身边,一见张伟的那张猪哥脸,本能有些反感,皱起秀眉问道。
哦?
关系直接进展到这么称呼了么。
刘煜一愣,但感觉很受用,便没在意,而是给她介绍道:“张伟,我新收的小弟。”
“你,你好,叫,叫我小伟就好了。”
老宅男红着脸,表现得很局促。
“哦,你好。”
沈茜曦的态度平淡,寒暄了一句。
旋即,她望着车里的东西,惊喜道:“哇,这么多物资!”
他对沈茜曦道:“茜曦,你这样,我们往下搬东西,你试着拿自己能拿动的,给放到屋里去。”
让妹子干活,刘煜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因为还不是自己女人呢,不需要舔。
而且也提前说了,尽力而为,又不是拿着鞭子抽劳工那种往死压榨。
“嗯嗯,煜哥哥你放心吧,我也有力气!”
沈茜曦没有怨言,她虽然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但和那种影视剧中的无脑角色还是有区别的。
“嘿,快干活。”
刘煜见张伟一直盯着沈茜曦看,便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
“啊,哦哦。”
张伟立即反应过来,跟着刘煜一起把车上的物资往下搬。
见沈茜曦努力拎着一箱水进屋时,他对刘煜小声说:“老大,我嫂子吧?你真性福。”
说着,还露出了一脸男人都懂的猥琐笑容。
“哼,就你聪明。”
刘煜嘴角露出笑意,没有否定。
旋即他一边动手,一边对张伟道:“小伟,知道现在这是什么世道吗?”
张伟摇摇头。
“乱世!盛世十万彩礼都是少,乱世一碗米粥都是多的乱世!可不是我物化啊,而是事实如此。”
穿越前的网络上,很多不懂历史的无脑货色,吹什么魏晋风流,向往什么民国时代。
那些在刘煜看来,简直都是脑子被驴踢还进水的蠢猪!
乱世民不聊生,尸横遍野!
正如魏武帝作诗所言:“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当然,他自己就是制造这些的凶手之一,没少屠城,黑点的确没得洗。)
简而言之,乱世没有法治、没有秩序,是无比黑暗动荡的时代!
男人还好点,能拿起刀枪征战,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拼出个富贵前程,争一个封妻荫子。
但女子就惨了,拿武器上战场真的不是强项,这是生理上的差距。
就如五胡十六国时期,一些残暴的胡人打仗时,因缺少军粮而抓捕无数妇女,蹂躏之后便给烹食,称被食者为“两脚羊”。
由此可见,乱世多么可怕!
宋代庄绰《鸡肋编》卷中:“老瘦男子廋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人一·人肉》:“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
所谓的“魏晋风流”都这样,那可想而知,兵荒马乱的军阀割据时代又能好到哪去?
“老大,你的意思是…”
“你跟我混,我保准你以后平时yy的那些都会成真,就不用当手艺人了。”
刘煜的说法很有诱惑力。
张伟瞬间幻想到,以后自己被美女环绕的场景。
他不由激动道:“赴汤蹈火啊老大!”
刘煜微微一笑,他这可不是画大饼。
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时代,弱者只能依附于强者生存,强者的权利将会被无限放大。
开后宫?
那只是最简单的而已。
醒掌天下事、醉卧美人膝,生杀予夺尽在我手,雷霆雨露俱是君恩!
如此,方为大丈夫也。
也不枉他穿越一回,更不枉金手指找到他。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末日降临、乱世开启,有人哀嚎哭泣沦为猎物,有人野心勃勃开始行动。
我们这代人若不想成为路边的白骨,丧尸口中的食物,被别人支配下的奴隶,那就唯有拔剑而起,杀出个朗朗乾坤,杀出个太平盛世!”
刘煜的话听得张伟热血沸腾。
他现在无比崇拜刘煜,感觉自己身边这位年长些的大哥,既有强大的本领,又有厉害的头脑。
就仿佛…人生导师!
看了一眼这伙计,刘煜心中嘿嘿一笑。
略费唇舌,就把一个给忽悠瘸了。
虽然没什么能力,但也算好的开始。
没多久,车上的物资就都被卸下来,张伟刚想歇歇,就被刘煜给拽上了车,继续出去搜刮物资。
他们回到原来处,还是那家超市,不搬空不罢休。
期间,又有游荡的丧尸听到动静向这里靠近。
“你继续干活,我去收拾它们。”
刘煜拎着斧子就朝着丧尸们走过去。
在张伟地不断咋舌中,刘煜像个战神一样,抡起斧子不断劈砍,没有一合之敌。
“这头丧尸…”
刘煜忽然发现,有一头丧尸与其它的有区别。
区别在于,这头丧尸戴着作战头盔,身上穿着作战背心,腰间手枪套里的那把手枪格外显眼,胸前还挂着一只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