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刘煜的穿越类型小说《末世:我能盗取诸天宝物》安利给大家阅读,这本书的作者古长风是网文大神哦。简介:军人!就这身装备,如果不是军人,那又是什么人?刘煜眯起眼睛,暗暗思索。据他穿越后那两天所了解到的,大夏帝国的主要武装力量有三支。一支是帝国国防军,一支是帝国国民警卫军,一支是帝国皇家部队。前两者隶属于…
《末世:我能盗取诸天宝物》第5章 武器装备
军人!
就这身装备,如果不是军人,那又是什么人?
刘煜眯起眼睛,暗暗思索。
据他穿越后那两天所了解到的,大夏帝国的主要武装力量有三支。
一支是帝国国防军,一支是帝国国民警卫军,一支是帝国皇家部队。
前两者隶属于军方,后者隶属于帝国皇室直辖。
它们虽然都是军队,但职能不同。
国防军对外,通常驻扎在距离城市较远的地区,军种最为齐全,规模最为庞大,是曾经大夏帝国威震全球、掌控东方的最大军事力量。
国民警卫军对内,在每座城市都有分支,相较于国防军的规模要小很多,通常会配合各地警方行动,是大夏疆域内反恐维稳的重要保障力量。
皇家部队负责拱卫皇室安全,只在首都和一些重要地区驻扎,规模最小,但非常神秘。
而此时,刘煜所见的这个由士兵变成的丧尸,它身上穿着就是国民警卫军的军装!
刘煜没有任何犹豫,立即上前,让这位士兵彻底安息。
然后把对方身上的装备给扒了下来。
一件作战背心,洗洗还能用。
一把军用手枪,弹匣里还剩三发子弹。
两个完整的步枪弹匣、一个手枪弹匣。
一颗手雷。
“步枪应该是丢在哪里了,这手枪不错。”
刘煜拿着手枪,尝试着瞄准一二。
“好枪,比我穿越前玩儿的要好!”
刘煜喜爱地抚摸枪身,精神振奋。
哪个男人不爱枪?
因为枪是男人胆!
穿越前,他之所以去参军,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玩枪,而他也得偿所愿愿,不光玩过枪,很多武器也摆弄过。
“怪不得这个世界的大夏帝国是世界两极之一,就这军工能力,真是可见一斑。”
把玩了一阵后,他忽然想到:
这位士兵,会不会就是护送撤离车队的成员之一?如果是的话,那么,一定还有其他遇害者。
刘煜不是不往好了想,而是因为,这些变成丧尸的士兵,他们身上有装备!
枪械,这东西远比冷兵器要好用。
“这些武器必须被我得到!”
打定主意,刘煜立即跑回去,跟着张伟一起搬货,然后回别墅区。
他们又往返了几次,把那家超市彻底给搬空。
“老大,咱们继续找超市?”
张伟一边喝着水,一边问道。
这几趟下来,把他这个宅男给累的够呛。
“跟我来就好。”
刘煜带着他再度离开别墅区,但这次没开那辆厢货,而是在外面找了一辆没损坏的轿车。
来到之前的地方,刘煜带着张伟下车,随后顺着发现士兵丧尸的地方前进,搞得张伟一头雾水,但他也不敢多问。
“果然还有!”
刘煜在丧尸群中,又发现了几头变成丧尸的士兵,附近的地上还能看到步枪。
二话没说,刘煜打开手枪保险,瞄准丧尸开火。
啪!啪!啪!
似放鞭炮一样的枪声响起,一头又一头的丧尸眉心溅出血花,然后倒下。
刘煜的枪法几乎是指哪打哪,弹无虚发!
三颗子弹打完,又换了弹匣。
“卧槽,老大,好枪法!”
刚刚刘煜从怀里掏出手枪时张伟就惊住了,现在见刘煜枪法之准,不由竖起大拇指。
“走,跟上去!”
那一堆丧尸已经团灭了,刘煜招呼一声,率先跑过去。
“哦哦。”
张伟跟过去,看到刘煜在士兵丧尸身上扒装备,这才恍然大悟。
这次收获可谓丰盛,有步枪五支,手枪三支,步枪与手枪通用弹数百发,手雷两颗。
“把袋子给我。”
“好的。”
刘煜把一支步枪背在自己身后,又拿了一把手枪插在腰间,然后给了张伟一支手枪。
“老大,我也有?”
张伟惊喜万分,抚摸着手枪爱不释手。
他虽然热衷二次元,而不是军事发烧友,但能响的东西可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啊!
刘煜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我要是信不过自己人,那我招什么手下?干脆当独狼去算了。”
“老大,我…我…”
张伟十分感动,不知道此刻该用什么措辞来表达自己对刘煜的忠心。
“别的话不用多说,以后好好表现就行。”
“嗯。”
张伟用力点点头。
“我感觉让你拿着斧头去砍丧尸有点够呛,用枪你应该差不多。来,我告诉你,这里是保险,这里是扳机…”
“嘿嘿,老大你别小看人,给我一把长枪,我也能当个合格的枪兵。”
张伟笑嘻嘻地说着,但耳朵却竖起来,一点不敢错过刘煜对他的现场教学。
“幸运E,所以你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马上变成光杆司令。看到那头丧尸没有,距离咱们不超过三十米,等它靠近,你就瞄准它的头给我打,只要你姿势正确,后坐力根本不大…”
一顿教学后,张伟算是从射击小白变成了新手。
随后二人回头把车开过来,把其它装备放上了车。
不得不说的一点是,枪虽然是好东西,但声音大,容易招来丧尸,在一个地方打枪久了如果不及早撤离,就会引来更多。
对此,刘煜为了避免麻烦,又开始用斧头了。
顺着有士兵丧尸出没的路线,他们一路前进,又遇到不少士兵丧尸,以及警察丧尸。
从而收获了不少武器弹药!
“老大你看那边。”
他们一路推进,张伟忽然指向了不远处。
只见那一片有数十只丧尸,把三个人给包围了。
…
三人背靠背,看起来极为狼狈。
他们不断挥舞手中的砍刀,把靠上来的丧尸砍倒,但活动空间明显越来越小。
“彪哥,怎么办?”
一个较为年轻的男子大声道。
“阿平,洋子,都是我连累了你们,看来我们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
说话的是个寸头男,体型又壮又胖,脖子上挂着金链子。
他此时心中非常后悔,若不是他贪图这些枪,不顾兄弟的劝阻硬要来冒险,此时也不会落入这步田地。
现在可好,枪没搞到,他们也马上就要沦为丧尸的盘中餐了。
“彪哥别说了,死就死嘛,跟它们拼了!”
一个青年挥着砍刀,吼道。
“啊啊啊…”
另一个青年也知此时多说无益,他怒吼一声,是给自己壮胆,又是宣泄心中的不甘。
相比两个兄弟不甘心要拉垫背的,被唤作彪哥的男人则是绝望地闭上了双眼。
就算能冲出包围,那身上也一定会受伤,而受伤的下场,不言而喻!
过了一会儿,彪哥没感受到痛苦,不由呢喃道:“这就是死的感觉么…”
他身边的两个兄弟马上就把他给摇醒了。
“彪哥,彪哥你看!我滴妈呀,这,这是什么人呐?!”
“哈哈,我们死不成了!”
彪哥很疑惑,不由睁开眼一看。
他这才发现,原本围攻他们的丧尸,现在全部掉头,去围攻另一个人去了。
那人就在他们不远前,手中挥舞着斧子,在丧尸群中左劈又砍,十分威猛!
而丧尸们,明明占据数量上的优势,就算是围成一团都能把那人给抱住,却偏偏无法做到这一点。
因为那人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不仅像一道旋风似地快速移动,且往往在一头丧尸刚靠近他时,就已经被砍掉了脑袋。
而且那人的力道看起来也很非人!
一脚踢在丧尸身上,丧尸就仿若炮弹般被打出去,飞得老远。
如此魔幻一幕,令彪哥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