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李胜小说我在明末有空间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穿越文,它的作者是成风成雨不是你,《我在明末有空间》这本小说又名《震惊大明:我有95式突击步枪》。简介:当三匹快马出现在镇海堡的时候,引起了不小轰动,堡里男女老少都出门围观,孩童们,也纷纷围着大马嬉闹,而骑马的三人,傲娇的挥着手,一脸的得意。那感觉,就像是荣归故里的模样。张二狗的脸都快笑烂了。“我说二娃…
《我在明末有空间》第10章 回镇海堡
当三匹快马出现在镇海堡的时候,引起了不小轰动,堡里男女老少都出门围观,孩童们,也纷纷围着大马嬉闹,而骑马的三人,傲娇的挥着手,一脸的得意。
那感觉,就像是荣归故里的模样。
张二狗的脸都快笑烂了。
“我说二娃,你三人进趟镇子,直接鸟枪换炮了啊”
“二狗子,看不出来,马儿骑得还不错嘛,小心点,别把家伙事摔坏了,耽误了娶媳妇,老张头可不打死你,哈哈”
“还别说,你三人骑马的样子还有模有样呢,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装,马靠鞍,你们这要是再配上一副上好的甲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边军精锐来慰问卫所的呢。”
堡里军户你一句我一句的调侃起来,骑马的正是刚从袁家堡回来的李胜三人。
在袁家待了五六天,几乎天天练习骑术,不说骑术精通,但是轻易也不会再摔下马来。
这次回镇海堡,一人只带了一骑,剩下的马匹李胜请袁知平代为保管几天,等官身下来了,再送过来,有了官身,才好办事嘛。
这几天除了练习骑术,李胜还跟袁家谈好了烟酒销售的合作,李胜提供白酒,香烟,以及一些玻璃酒杯。
袁家则负责销售,利润三七分。
李胜七,袁家三。
李胜本是想五五分的,袁士锴大呼不可,硬是把比例调到三七。
就算三七,袁士锴都认为占了大便宜。
在看见李胜提供的商品后,特别是透明的白酒小杯,高脚红酒杯后,做工之精细,简直惊为天人。
直呼惊奇。
就算是普通的二锅头,味道都让人着迷不已,劲道大,过瘾,哪怕是喝惯了好酒的袁士伍,也是连连称赞。
袁士锴的意思呢是由袁家直接负责运到南直隶和京师同时销售,定价必然昂贵,光是二锅头,他们就定价五两银子一瓶。
价格最贵的如刁酒,海之梦等,这些酒瓶身光是精美的玻璃五颜六色,上面的印花图案则是更加精美,李胜称之为高档酒。
这些酒更是达到了一千两银子一瓶,南直隶和京师达官显贵无数,这些价格,对于普通人来说几乎是天文数字,可对于他们而言,也不过是只是稍微贵了那么点而已。
袁士锴甚至觉得,就算只卖盛酒的玻璃酒瓶,都不应该只卖这个价格。
至于香烟,是新鲜事物,袁士锴也试过几口,很是提神醒脑,回味销魂,每次抽烟的时候,一股优越感,油然而发。
不过这玩意还必须在官绅阶级推广一下才行。
毕竟大多数人连香烟是什么都还不知道,还得慢慢来才行。
李胜倒给袁士锴出了个主意,找几个有面的官绅们,没事叼根香烟街上走两圈,再吹嘘一番香烟如何如何的贵,抽上两口如何如何的舒服,再送上几根给他们试试,到时候买家自然就上门了。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袁士锴直接同意了。
李胜一路想着这些事,已经走到了家门口还不知道。
“你个混小子,还知道回来啊?”
李大勇看了看骑在马上的李胜,准备了一大堆话,说的时候又说不出来。
李胜看得出来,老爹这是担心他,只是不知道怎么表达。
世道越来越乱,前几日河南传来消息,闯贼李自成,罗汝才联军会战朝廷于朱仙镇,结果大败督师丁启睿,导致四十万朝廷大军被杀得溃不成军,死伤惨重。
溃兵几十里绵延不断。
每每大败之后,更是要小心溃兵作乱啊。
这些个溃兵对普通百姓下起手来,比闯贼都要狠。
李大勇走到马前,一把将李胜拉下马来,一脚轻轻踢在李胜屁股上,拉着李胜就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给王楚说道。
“王楚,把马照看好了,咱跟你胜哥聊聊。”
一进屋,李大勇就迫不及待的问了起来,先前回堡的军户可是拉回了两石上好的白米,色泽光亮,煮出来的米,香味悠长。
这种米一看就不是俗物,想要买到这种上乘的白米,他给的银子肯定是不够的,而且谁不知道,广陵镇也不可能买到这种好米。
普通米店,卖的大多都是糙米,次米,哪里有什么好米卖给你。
也不是贬低自己,李大勇吃饭的时候甚至都觉得此等好米被自己糟践了。
李胜肯定不能实话实说了。
只能把袁家搬了出来。
没办法,谁叫这是个现成的理由。
“爹,看到三匹马了吧?”
李胜脖子朝外一歪。
“你爹我又不是瞎子,肯定看到了。”
“这米,这马,都是袁家送的。”
李大勇腾的站了起来,大声惊讶
“什么?广陵袁家?你那位同窗好友袁知平家?”
“对,就是广陵袁家,不过肯定不是我那同学,他还做不了那个主,拍板的是他爹,袁家家主袁士锴”
李胜说得口渴,连忙倒了碗凉水,大口吞下。
他爹却是不信,夺过碗,又问。
“为什么?就算袁知平和你是同窗好友,你能有那么大的面子?白白送你如此好米好马啊?肯定还有事,赶紧说。”
没办法,李胜只好把跟袁士锴商量好的说辞告诉了他,诸如袁知平引荐,袁家觉得李胜具有很大的投资价值,这些都是袁家对李胜的投资。
还把袁家准备帮他谋划百户官的事也说了。
如果事情顺利,也就这几天的事了。
说完也不管李大勇信不信,拿着马鞭,快步跑了出去,准备再去练练骑术。
“百户官?你确定袁家能看上你?送钱送粮送马还送官?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李胜走了老久,李大勇还在喃喃自语。
心里仍然不相信。
青州府临淄城
青州左卫卫指挥使府邸内
内院书房,青州左卫卫指挥使高永祚正端坐在太师椅上。
手里拿着一封书信,在他身旁,站着一名身穿长衫的儒士。
看打扮,应该是高永祚的狗头师爷田严。
待他将书信看完,一边伸手将书信递给了旁边的军师田严,也没说话,喝了杯茶水,等着田严。
“大人,这李胜是何人?区区百户而已,何须都司亲自过问?”
田严一目十行,信是都指挥使写给高永祚的,内容很简单,大意就是任命一名叫李胜的军户为百户官。
理由嘛你们卫所自己想。
只是区区百户官而已,用得着都指挥使大人亲自过问吗?
田严很是疑惑。
高永祚手指轻轻的敲着桌子,说道。
“还记得近海百户所的李大勇吗?李胜,就是他儿子。”
“学生记得,这李大勇不过是一名小小的总旗,不可能有通天的本事。”
李大勇这人田严还是记得的,高家世袭青州左卫指挥使,而自己的大人,刚过弱冠,就已经承继卫指挥使,平日里就爱好收藏兵器,也不知在哪本书里看到李大勇祖上因立军功受赏赐佩刀一把。
明明可以一纸军令,李大勇还不得乖乖奉上,非要花五十两银子,自家大人真是个怪脾气。
“就是他,他儿子也不知走了什么鸿运,居然连抚台都搬出来,提点了此事一下,咱们也只能依令行事了。”
既然大人决定了,田严也就不再说话,他身为师爷,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师爷,起草一封捷报,明日遣快马至济南府都指挥使司去吧。”
“请大人示下”
田严走到一旁小桌,端坐提笔。
高永祚想了想,随意说道“前几日不是擒获了海寇翻海蛟吗,你润一润笔,随意编一下,把这功劳就写给他吧,本大人累了,写好后直接送至济南府即可。”
高永祚伸了伸腰,心里嘟囔道:“这两千两银子真好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