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玄幻类型的小说,一定不要错过恐蓝111写的《封神血仙道》,男女主人公是孟星舒。简介:大商七年,秋。顾长歌是个杀手,没人知道他来自哪,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功来自何人,他们只知道他是个杀手,你给钱他就帮你杀人,就这么简单。姑苏城,鸳鸯楼。顾长歌看着面前这个略显稚嫩的少年,有些好奇他接下来会…
《封神血仙道》第5章 比杀手更无情
大商七年,秋。
顾长歌是个杀手,没人知道他来自哪,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功来自何人,他们只知道他是个杀手,你给钱他就帮你杀人,就这么简单。
姑苏城,鸳鸯楼。
顾长歌看着面前这个略显稚嫩的少年,有些好奇他接下来会说什么,他对小孩和妇人向来都是宽容的。
“我…想让你…帮我杀一个人。”少年有些不好意思,脸霎时变的通红,不敢直视顾长歌的眼睛。
手指有力地敲击着桌子,顾长歌环顾四周,除了江湖侠客外还有一些穿着富贵的老爷们。
“你该明白你在说什么。”他缓缓道。
“我…我明白!”少年支支吾吾,但微微抬起的眼睛有些许光芒。
顾长歌看着他的眼睛,他能明白那是什么眼神,那是渴望和兴奋的眼神,充满野心。
这一般出现在那些大人物身上,此时却出现在一个少年身上。
他不由得更加好奇了,这个小子会拿出什么筹码来说动自己。
毕竟他是个杀手,不是善人,不会因为你是个小孩就免费帮你做事。
这世上的东西都有它的价钱,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但是顾长歌从小就记住了,死死地记在心里,直到现在。
他自诩为金钱的奴隶并为之奉献一生,他觉得他要死也得死在钱堆里。
“我有神剑的下落…”少年突然神秘一笑,他自以为给出了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东西。
“我想,你可能还小,还不懂,我要的是这个。”说着,顾长歌从袖子里拿出一锭银子。
“看到了吗?白晃晃的银子,我要这个,能碰得到,摸的着,你的那个消息,值几个银子?”
“你不心动?我不信!江湖上没人能抵抗神剑的诱惑!”少年忽然激动地站了起来,他的行为落到许多人眼里。
顾长歌此时也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木屑,淡笑道:“把银子拿到我面前,我可以解决所有麻烦。”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鸳鸯楼。
这世上能让顾长歌心动的,除了银子,就是酒。
可惜,鸳鸯楼没有银子,也没有酒,因为北方的蛮子又打了过来,贸易线路都被切断了。
他穿着黑衣,杀手都喜欢穿黑衣,可能黑衣比较方便吧,沾了别的颜色也看不出来。
行走在大街上,他仿佛成为了众人中的一人,顾长歌,平平无奇的杀手,他这样评价自己。
江湖上的人喜欢叫他金刀刺客,因为他们都会看到那一柄金刀而看不见他这个人。
其实这个人长什么样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江湖一代新人换旧人,记住一个杀手的脸是没有价值的。
只有那金刀,令人感叹它是如此的快,快到不可思议。
顾长歌不需要伪装,因为金刀就是他最好的伪装,人们只知道他是金刀刺客,而不知道他的真名叫顾长歌。
他有时候也会怀疑,他的名字是否有存在的必要,随便叫什么阿猫阿狗想必都不会有人在意。
这是幸运的,同样也是不幸的。
他也会因此苦恼,怕别人认不出他,这样就没人找他做生意了。
每次都露出金刀自证身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而顾长歌讨厌麻烦的事,谈生意就谈生意,你亮一把刀出来干什么?这不是找晦气吗?
于是他在鸳鸯楼留下暗号,只有懂得规矩的人才能找到他。
城北钟声响起三声时,他就会出现,如期而至,风雨无阻。
他不是暗门的杀手,拥有着庞大的情报网,他是个懂得规矩的杀手,江湖人戏称“散杀”就是了。
神剑的消息确实对一般的江湖人诱惑很大,可少年今天碰上了顾长歌。
他对什么神剑不感兴趣,更对“得神剑者得江湖”的说法嗤之以鼻,要是一把剑就能号令武林,那就不会有这么多杀戮了。
今天,是一个没有成果的日子,注定是无聊的一天。
顾长歌摸着口袋里的三锭银子,面色愁苦。
他是一个杀手,一个很穷的杀手。
他爱酒,更爱喝酒,有时候他甚至不会吃饭也要喝酒,如果说银子是他的命,那么酒就是他的命根。
小时候算命的说他注定是个酒鬼,当时他还不信,现在他恨不得立刻找到那个神棍,问问他自己什么时候发财。
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他察觉到有人在跟踪他。
对于跟踪,他实在不知道谁有这大的勇气来跟踪一个杀手。
简直是瞎子找茅房,找死。
虽然他不是一个合格的杀手,但他永远是一个杀手,这种把戏就像在屠夫面前耍剔刀,简直不知死活。
很快他的身影就消失在人群中,这是基本功,隐藏是很重要的一环。
过了一个转角,当那把金刀出现在少年的脖子上时,少年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他不该看轻一个杀手,还是一个有名的杀手,尽管他看起来很友善。
脖间传来的清凉瞬间让少年恢复了所有神智,他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让自己不死在顾长歌刀上。
“说个理由,或者给钱。”顾长歌的声音很冷,就像他的金刀一样。
少年看不见他的脸,只有黑暗中的那把刀,仿佛那刀和他连为一体。
在鸳鸯楼里他甚至看不出顾长歌把金刀藏在哪了,怎么能如此神奇的出现在他的脖子上。
不过,现在不是感叹金刀的时候,他流着冷汗,开口道:“我想要你杀一个人!”
“不够。”
金刀划破了他的皮肤,他能感到皮肉之间那一丝微凉。
“他真会杀了我!”
少年心中惊慌无比,他强咽下一口气,说道:“我身上有五两银子,不要杀我!”
“五两,买一条命,杀人,另算。”
金刀缓缓离开了少年的脖子,他似卸了所有力气,一下子跪倒在顾长歌面前。
冷汗止不住的从头上往下流,仿佛无穷无尽,如春雨一般。
黑暗中伸出一只手,洁白如玉。
“拿来。”
少年颤抖着从胸襟中掏出一个荷包,上面绣着一只麻雀。
“我…我…我…所有…的钱都在里面…”
“唰!”
荷包瞬间消失不见,就如根本不存在似的。
黑暗中响起数银子的声音,虽然细微,但还是能听到是一个男人在嘀咕。
不多时——
“喏!多了一钱,拿去,诚信经营。”
随着零钱掉落的声音响起,少年松了口气,他知道,他暂时没事了。
“我想让你杀一个人。”
少年鼓起勇气,再次说出了要求。
“你是不是在耍我!”顾长歌从黑暗走了出来,他看起来生气了,两条眉毛皱成了一个川字。
顾长歌确实生气了,不是生气少年屡次提出让他杀人,而是没见到银子就提要求让他杀人。
杀手不是个体面活,可至少该得到应有的尊重,没有银子就是最大的不尊重。
“我有银子!我有银子!只要杀了那个人,就有数不清的银子,大侠,你想啊,你帮我,我再帮你,最后,大家都好!多好!”
少年狡黠的眼睛不停转悠,他确定了自己不会死,杀手收了钱就没有杀雇主的道理。
“呼——!”
金刀斩下少年的头发,不偏不倚,正好是领头的那几根。
少年张大了嘴巴,一时呆在了原地,他得承认他尿裤子了,刚才那一刻他以为自己要死了。
“没银子,这不好。”
顾长歌无奈地收起金刀离开了少年。
他想,这个少年再也不会要求他什么了,比起生命,世上再也没有其它东西比它贵重,最重要的“银子”其实一直都在身上。
总有人以为出了银子就是大爷,事实虽然也如此,可是这一招对顾长歌并不好用,银子可以用金刀赚,腰弯了就没有拿刀的力气了。
一次赚和次次赚,顾长歌还是分得清的。
姑苏的酒,有两种,一种在酒楼,一种在小贩。
最有名的小贩,就是老王酒肆。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姓王的人开的酒肆,并且他真的很老,所以大家都叫他老王。
作为经常光顾的老主顾,顾长歌常常害怕下一刻他就会倒下去一命呜呼,死了不要紧,酒没端上来可是能急死人的。
城北都是穷人,城南都是富人,连顾长歌也不明白会出现这样离奇的现象,也许和北边的蛮子快杀到有关?
难道他们以为住在南边能逃的快一点?他只能想到这,因为他是个杀手,他决定不了什么,皇上是谁他压根不关心。
老王酒肆没什么人,虽已入秋,太阳还是毒辣,它高高悬挂在天空,不会有人会闲的来酒肆喝一杯酒。
老王依旧笑眯眯的,胡子越来越白了。
“晌午你还来,你是个爱喝酒的。”老王看见顾长歌就呼喝起来,不挤兑两句他是不舒服的。
“你个老不死,只管上酒,废什么话。”顾长歌甩下银子,找了空位坐下。
这一路走来他没有出一滴汗,顾长歌喜欢把武功放在生活中的小事上,他觉得这很有必要。
如果学武功不是为了享受,那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他很瞧不起那些埋头苦练的武林中人,成为天下第一又有什么用,还不是要吃饭,难不成你能上天做神仙,没有仙骨注定无法成事。
老王灵活的来到顾长歌面前,不动声色的收下了银子,脸上的面皮都皱到一起,笑道:“要什么酒?”
“黄酒,女儿红,杏花酒各上一坛,五个年头。”
“好咧!”老王兴奋地跑到肆前,从推车中依次拿出三坛酒,有大有小。
老王两手抓三个,灵活的像只猴子,他准备一起拿给顾长歌。
他也算了解顾长歌了,他喝酒从不用碗,都是直接开了就喝。
刚开始,老王还为顾长歌的酒量惊讶。
后来,他也习惯了,这是个喝不死的酒鬼,要问他的酒量,不如问问明天会不会下雨。
顾长歌熟练的打开了盖子,酒香宛如毒蛇钻进他的胃里,勾动着他肚子里的酒虫。
他大口豪饮起来,仿佛那不是酒,是水。
“好!”喝了一大口,顾长歌脸上才浮现真心的笑容。
他的眼睛闪出明亮的光辉来,和刚才的他判若两人。
这时摊位上缓缓走来一位妇人,她自然的坐在顾长歌面前。
“杀个人,我知道规矩。”那妇人从口袋里拿出两锭银子,银子表面光滑的能看到顾长歌那张邋遢的脸。
“喝酒不谈钱,杀人也分场合,你知道规矩?你知道个屁,赶紧滚!”顾长歌没好气的骂了一句妇人。
妇人当即大怒,说道:“你可知我是什么人?你敢这么对我!”
顾长歌不屑一笑,“当然知道,李宰相的婆娘,昨日才找到的婆娘。”
“明知故犯,你知不知道我随时可以让你人头落地!”
“你是李宰相的婆娘又不是我的婆娘,请人杀人就得按规矩,不然这世道不得乱了。”顾长歌白了她一眼。
温清欢听了也不骂他,只是呵呵冷笑一声,说道:“既然你这么喜欢规矩,那你想要找的东西可找不成了。”
“哦,我顾长歌只爱钱,可不想找什么东西。”顾长歌喝了一口酒。
温清欢走到他耳边嘀咕了几句,顾长歌听完脸色一变,变的极为难看。
“你若伤她分毫,就算你是天王老子我也杀。”顾长歌低沉的说道。
“你只要帮我杀了那人我不仅给你银子还会给你你想要的东西。”温清欢笑的很得意。
“那人是谁?他在哪?”
“他叫孟星舒,是个九岁小子,大概只有你一半高,不会武功,他现在应该躲在某个巷子里。”
顾长歌皱起眉头,问道:“你为什么不自己杀?”
“不忍心。”温清欢冷冷道。
“为何?”
“他是我儿子。”说完这句话后温清欢的脸上浮现怨毒神色,那表情让顾长歌这个杀人如麻的杀手都有些害怕。
顾长歌看着远去的女人摇摇头,猜不透这个女人在想什么,不如喝酒。
不知不觉中喝到日落西山,顾长歌也喝了十几坛酒。
摸一摸口袋,一两银子也没了,尽管醉醺醺,但顾长歌清楚明白了,他彻彻底底成了一个穷鬼。
穷鬼的下场可不好,一个爱喝酒的穷鬼下场更不好,他会马上醉死在一条臭水沟里。
记得有一次他喝了很多酒就意外跌在了臭水沟里,差点被里面的脏污淹死。
说来好笑,堂堂金刀刺客竟然差点死于臭水沟,说出去恐怕都不会有几个人信,但这确确实实发生在了顾长歌身上。
他现在必须做些什么,可惜醉意让他什么也做不了。
他只能摇摇晃晃地走出酒肆,他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防止自己死在不知名的地方。
所谓江湖险恶,防人之心不可无。
再厉害的高手也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何况是他一个没了金刀什么都不是的杀手。
喝酒不好,他知道,可如果连酒都不能喝,那还不如把他杀了。
麻衣巷,这是一条荒无人烟的小巷子,靠近郊野。
顾长歌倒在角落,如那些流民一样,不注意的话,他真的像个流民,他只是穿的干净些。
夜至,几个黑影靠近了顾长歌,他们衣衫褴褛,目光却如野兽一般贪婪,在黑夜中闪着绿光。
他们什么都没有,自然无所谓失去,杀人的后果?
他们没有想过,因为他们就是流民,一群没有名字,可怜又可恨的人。
他们在顾长歌身上摸索起来,这是第一步,如果没有反抗,他们会很快结束顾长歌的生命。
黑色的夜晚,顾长歌幽幽睁开了眼。
金芒一闪,人头落地。
他是一个杀手,即使醉了,他还是一个杀手。
习惯根植于身体,它救了顾长歌一命。
看着地上的流民头颅,顾长歌又缓缓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流民的眼睛则瞪的溜圆,其中写满了惊恐与不可思议。
这是杀手顾长歌的一天,无聊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