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希尔姬丝的小说《穿书之祭司她想抱大腿》是由网文作者一个胡萝北所著。简介:回忆起半个月前的壮举,林一遥依然觉得心潮澎湃。虽然她从未进修过表演相关课程,但没吃过猪肉好歹看见过猪跑,随便一发挥就有这种效果,林一遥深觉自己是被奥斯卡遗落的明珠。她原本是想在枯木林之行后,再回到奥拉…
《穿书之祭司她想抱大腿》第3章 元帅!你马甲掉了
回忆起半个月前的壮举,林一遥依然觉得心潮澎湃。
虽然她从未进修过表演相关课程,但没吃过猪肉好歹看见过猪跑,随便一发挥就有这种效果,林一遥深觉自己是被奥斯卡遗落的明珠。
她原本是想在枯木林之行后,再回到奥拉尔小镇做她的祭司。
但快到枯木林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神迹之事是她骗人的,到枯木林之后被戳穿怎么办!
在这个信仰大过天的世界,她给出了错误的神谕,以后可能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而她是最平凡普通的现代人,所掌握的生存技能在这里全都行不通,大学学的还是中文,又没有其他的谋生技能,连以后的生活都成了问题。
她现在万分后悔大学没有学农业,不然种点地都不至于饿死。
自己养活不了自己,只能从其他方面想办法了。
况且她是本书的原作者诶,自带金手指,怎么能不好好利用一下?
想通这一关节后,林一遥决定还是抱稳男主大腿。
好歹是支潜力股,狗腿当得好,金钱少不了。
于是她趁夜晚大家在露营地都睡下的时候,偷偷溜了。
从枯木林附近逃跑已经七天了,没记错的话,明天肯森斯王国的大军将从温克利大道过境。
肯森斯的元帅莱卡尔是一个爱民如子的人,为人也十分和善,只要她想好说词,起码跟着他保命是没有问题的。
说不定还能在当狗腿的过程中认识其他青年才俊,从此嫁给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
在她的小说里,莱卡尔有位门当户对的爱人,是肯森斯王国皇帝陛下堂弟的女儿。
在社会主义价值观下长大的林一遥,深知不能当小三撬人墙角,可是莱卡尔身边那位副官她肖想一下总没有问题吧。
副官齐芮她当时用了不少笔墨书写,虽然作为配角,他的光环没有男主莱卡尔那么显眼,但综合评估下来,也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良婿,她当时一度觉得,齐芮才是最适合结婚的人。
即便齐芮不喜欢她,但肯森斯的军队里乌泱乌泱大把人,林一遥就不相信了,现实生活里由于太宅母胎solo二十四年的她,到这里这么大把大把的人,她还能找不到个对象?
谋划了半天,林一遥满足地睡去了。
梦里的她左拥右抱,各大帅哥爱她爱的发狂,都要把最好的事物献给她。
她坐在被鲜花簇拥的椅子上,露出得意的笑。
远处走来一个身姿挺拔的人,她看不清面容,只感受到他周身温柔的气息。
他像是被光笼罩,越走越近,林一遥感觉到他的光芒,忍不住伸手想挡住眼睛。
光芒渐盛,林一遥被光照醒了。
一睁眼,几个男人正面无表情地低头看着她。
任谁刚醒来看到这种场景都觉得是恐怖片。
林一遥一骨碌爬起来,用手护住胸口,摆出凶恶的表情喊:“你们是谁!想干什么!我告诉你们,我是奥拉尔镇的祭司!敢动我的话,就等着跟光明神会为敌吧!”
她突然看到这几个人穿着深蓝色的软盔,盔甲下摆露出的一小截布料上,似乎用很不显眼的线绣着鸢尾花。
鸢尾花是莱卡尔家族的家徽!这是莱卡尔亲卫队的服饰!
林一遥激动地想,这是什么狗屎运!得来全不费工夫!
她开心地叫:“快带我去见你们莱卡尔元帅!”
听到莱卡尔的名字,其中一人的眉头微微跳了一下。
他似乎是这几个人的首领,其他人都看着他,等他做决定。
络腮胡(因为这人长着络腮胡,林一遥决定这么叫他)张口问道:“为什么你想见莱卡尔元帅?”
虽然长得粗犷,但是声音还挺温和。
林一遥打算充分发挥自己原作者全知全能的功效,答道:“因为我有关于加特王国元帅的情报。”
此话一出,其他人也都有了反应。
络腮胡笑了,道:“那不如这位小姐,跟我们一起去见见元帅,好当面向他汇报?”
这可真是太好了!
林一遥眉开眼笑,飞快地答应了。
话音刚落,脑袋上就被蒙上一个黑布袋。
林一遥有点惊慌,她惊叫:“这是干什么?”
络腮胡(林一遥记住他的声音了)道:“这是为了稳妥起见,在见到元帅之前,最好都不要摘下这个布袋。请您谅解。”
呜呜呜呜络腮胡太温柔了,虽然做事像个黑手党,但就冲这个温柔劲,林一遥也原谅他了。
她对温柔的人没有抵抗力。
这种心情只持续了几秒钟,她就被丢在了马背上。
这几个人明显没有多余的马,只能把她当货物一样横在马上。
林一遥被颠得五脏六腑都要吐出来了,终于被人放了下来。
她已经没力气走路了,两个人一左一右架着她,半拖半拉地带着她往前走。
又走了两三分钟,终于停下来了。
林一遥委顿在地。
络腮胡又开口了:“元帅,这位女士说有关于加特王国元帅的情报,我们把她带来了。”
一个清冷高贵的声音响起:“让我看看。”
黑布袋被摘下,林一遥终于找回了自己的视力。
她酝酿好感情,摆出最狗腿的表情,迫不及待地抬起头,想要做好抱大腿的第一步。
但当林一遥看清前面那人的脸,她脑海里只回荡着一句话:“吾命休矣!”
面前的人竟然是加特王国的元帅兰菲斯特!
虽然兰菲斯特只存在于林一遥的小说里,但他的长相她描述过很多次,心里也早已有了画面,只这一眼,她就能认出来。
银白色的长发披在肩上,紫色的眼眸透露着让人捉摸不出的光芒。这是小说里兰菲斯特的初次登场,此时这句话完美地展现在了林一遥面前。
啊这……穿书后遇到小说中杀人如麻的男反派该怎么办,急,在线等。
兰菲斯特低头静静地打量着林一遥,不发一言。
半晌他才微微抬起下巴,问道:“说说你的情报。”
林一遥飞快地判断着自己现在的局面,误入虎穴,生死不保,但对面这位似乎还不知道她已经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了。
贸贸然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他掉马甲的事,等着她的是掉脑袋。
但要将错就错,说不定还有保命的一线生机。
林一遥努力压抑着自己被马颠过的不适感,脸上摆出向往状:“据我所知,加特王国的元帅名叫兰菲斯特,他是个英俊的人,善良的人,有大志向的人,简直是这片大陆所有人的心中偶像。”
不行,颠得太厉害,又想吐了。
兰菲斯特保持着之前的表情:“包括莱卡尔?”
络腮胡突然咳了一声。
兰菲斯特准确get到他的暗示:“我是说,所有人里也包括我吗?”
林一遥意识到自己好像给自己挖了个坑,她急忙想辩解,但呕吐的冲动又漫了上来,她一张嘴,发出“呕”的一声。
兰菲斯特面无表情地看着地上的呕吐物。
他的表情管理真牛逼。林一遥心想。因为她本人都快被这个气味熏晕了。
兰菲斯特抬眼:“你先带她下去休整下,我等下再问。”
跟着络腮胡往外走的时候,林一遥猛然意识到,刚见面就吐在人家面前,这是什么古早小言的恶俗桥段啊!
她听见兰菲斯特对其他人说:“给我换顶帐篷。”
完蛋了,被野心勃勃的男配嫌弃了,林一遥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终点。
——就是死。
片刻后,洗脸漱口梳头发整理好仪容的林一遥被带到了一顶新的帐篷里。
或许是她呕吐物的破坏力太大,新的帐篷离原帐篷有20米远。
兰菲斯特静静地坐在桌子旁,桌子上放着面包果酱烤肉等食物。
林一遥一下子饿了。
这几天她风餐露宿,以干面包和溪水充饥,再加上刚才又吐了一顿,肚子早都开始打鸣了。
——声音大到宛如有个女高音歌唱家在她肚子里唱歌剧。她相信兰菲斯特一定听到了。
兰菲斯特面无表情。
林一遥有点尴尬,毕竟从小的教养告诉她,不能在别人的食物面前表现得像馋死鬼。
“请坐。”兰菲斯特指了指他对面的位置。
林一遥坐下了。
肚子里又叫了一声,声音大到兰菲斯特都没办法忽视了。
还是络腮胡善解人意:“感谢女士给我们带来情报,刚才是我失礼了。想必您一定已经饿了,行军途中物资简薄,希望您不要嫌弃,赏脸用一些吧。”
林一遥矜持地笑笑,道:“谢谢。”
呜呜呜呜这么温柔的人为什么会是反派啊。
林一遥一边想着,一边将手伸向食物。仿佛只是一眨眼,桌上就空了。
林一遥觉得自己还没吃饱,但她不好意思要了。
兰菲斯特看着她咽下嘴里的食物,才问道:“恕我冒昧,请问女士您该怎么称呼?”
林一遥道:“我叫林……”
她突然失语。
她已经不是林一遥了,她现在是希尔姬丝。
林一遥闭上眼睛,片刻后又睁开:“我叫希尔姬丝。”
“希尔姬丝小姐,您是怎么知道他们能带您找到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