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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看温诗语没反应,温栀枝这才没意思的直起身子。

忽然,她想起书中原身嫁给陆进扬后,把供销社的工作哄骗着给了苏念悠,方晓娟只能把临时工的工作给了温俊华,下乡的重担便落在了温诗语身上。

温诗语当然不想去,但也架不住方晓娟百般洗脑,说什么“在村里待几年,我们就找关系把你能回城,每个月都会给她寄钱票,不会饿着她。”

温诗语天真的以为只要有钱票她去了村里也不会受苦,而且过几年她就会回城。

然而,下乡的日子苦不堪言,温诗语每日都要干繁重的农活,原本养尊处优的她,身形迅速消瘦。

再加上她那火爆又泼辣的脾气,在村里根本不受人待见。

这一待就是三年,头一年过年年开始温成平夫妇就没在寄钱票了,写信来也只是说,方晓娟病了要用钱,温俊华结婚也要钱。

温诗语能说什么,她又不能回城,只能打碎了牙往肚里咽。

后来1977年恢复高考,她又考不上!

之后,温成平和方晓娟便一心想着给温俊华娶媳妇,压根不盼着温诗语回来。

主要是就两间屋子,她要回来了,媳妇和儿子住哪?

温诗语哪能不知道,温成平方晓娟根本就是忘了她这个在乡下的闺女,回去了,也没有地方住,逐渐,她也不想着回去了。

没多久嫁人了……

可她的婚后生活更是鸡飞狗跳,丈夫是个愚孝男,公公两面三刀,婆婆是个搅家精。

即便她再厉害、再泼辣,在孤立无援的农村,也毫无反抗之力。

最后,也仅仅是因为生完了孩子多吃了几个鸡蛋,就被婆婆残忍打死,结束了这凄惨的一辈子。

摊上这样的父母,嫁给吃人的一家子,最后一铺盖,结束了一生。

这样对比之下,她和温诗语的结局说不上那个更惨了。

都是炮灰罢了……

温栀枝不禁撇了撇嘴,对着地上昏迷的温诗语轻轻摇了摇头,“你自求多福吧!”

接着她环顾四周,此刻家中除了地上昏迷不醒的温诗语,再无旁人。

这么好的机会,她怎能轻易放过?

就连温成平和方晓娟那扇平日里总是上锁的门,此刻都还大敞着,这不是在向她发出邀请是什么!

温栀枝抬脚几步就走了进去。

这房间主卧,比她们三个挤得房间大多了,房间里摆放着不少家具,桌椅、大衣柜,都是实木打造的,虽样式陈旧,却透着一股厚重感。

尤其是床底下还放着一个手提式的木箱子,看起来还挺新。

温栀枝的目光在房间里快速扫视一圈,除了这些实木家具和床底下的木箱子,乍一看,似乎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但她心里清楚,这两人平日里精明算计,肯定藏了不少钱。

尤其是她在供销社上了一年半的班,第一年每月工资25块,一年下来就是300块;

第二年工资涨到每月30块,这半年也有180块。

这些钱,原身都上交给了家里,再加上温成平作为啤酒厂小组长的收入每个月是五十块,他要是贪污点,偷偷卖点厂里的东西,这钱肯定少不了。

温栀枝蹲下身子,费力地将床底下的木箱子拖了出来。

她打开箱子,里面除了几件旧衣服,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想着不要白不要,便将手提箱子直接收进了空间。

接下来就是找钱了。

虽然温成平和方晓娟平日里防她防得紧,从不让她打扫这个房间,但她觉得,在这小屋子里,藏钱的地方无非就是床头柜、床底下或者大衣柜里。

可一番搜寻下来,除了大衣柜愣是一无所获。

温栀枝皱着眉头,再次打量起这个房间。

她的目光落在墙上,这屋子的墙皮总是掉漆,墙上贴满了报纸用来遮挡。她的视线在墙上来回移动,最后定格在温成平他们睡觉的墙角处。

那里的报纸看起来有些异样,像是被重新糊上去的。

温栀枝快步走过去,伸手一把撕下那层报纸。

果然,下面露出了动过土的痕迹,她找了个铁锹,挖了好一会儿才刨开那些土,不一会儿,一个铁皮饼干盒就先露了出来。

“这两个狗东西,藏钱藏这么深,还藏在这,要不是我聪明,还真找不到。”

她一边嘟囔着,一边用力打开那个铁皮饼干盒。

“咔哒”一声,盒子被打开,顿时,一沓沓用黄皮筋捆着的大团结映入眼帘,满满一盒的钱,空气里立马散发出诱人的味道。

温栀枝望着那一盒子大团结,眼中满是惊喜,金钱的气息让她心跳加速。

“这么多钱,就放在这么靠边的位置,里面肯定还有。”她低声呢喃,迫不及待地拿起铁锹,继续往深处挖去。

“咯噔”一声,铁签触碰到了硬物,温栀枝眼睛一亮,加快了动作。

不一会儿,一个大铁皮盒被她挖了出来。

这盒子对比上一个沉甸甸的,她费了些力气才将其拖出来。

打开铁皮盒,里面竟是一个紫檀木盒,盒上还挂着一把锁。

“就这小锁,还想拦住我?”温栀枝嘴角上扬,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她运足力气,双手握住锁,用力一拽,“啪”的一声,锁应声而断。

盒盖打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绣工精致的荷包,还有一个刻着“栀栀”字样的金锁。

温栀枝拿起荷包,轻轻打开,里面是十五条小巧的黄金,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

“这……这该不会是我的金锁吧?”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温栀枝脑海中浮现。

她突然想起小时候过年,方晓娟随手扔给她的那个黑手镯。

温栀枝心念一动,那只黑手镯便出现在她手中,她仔细打量着手镯,之前只当它又黑又旧,此刻凑近端详,才发现说是黑色,倒不如说是透着古朴质感的深紫色。

这手镯看似不起眼,可她作为现代人,直觉告诉她,这东西价值不菲。

而且这手镯貌似和她小时候戴的项链是一对儿!

同样都是黑紫色!

她在现代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那条项链是她唯一拥有的东西。

末世后,她曾像小说里那样,滴血认主,可她的项链根本没有反应。

难不成她从末世穿到这个世界,是因为那个项链!

所以那条项链救了她,使命也就结束了?

这也是为什么,她没有被丧尸咬死,反而一睁眼就变成了温栀枝!

可这又为什么呢?

温栀枝想不通,使劲回想看过的那本小说,半点有用的信息都没有!

“那这个世界,原身父母到底是要抛弃我,还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才拿着一箱子钱,把我临时托付给了温成平和方晓娟夫妻两个?

要是这样的话,当时的情况一定很紧急,要不然他们也不会把我扔给这两个人渣。”

温栀枝越想越觉得有理,“能拿得出这金锁和小金鱼的人,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肯定是有钱人,我的父母……难道已经不在人世了?要不然怎么会把我这么一个女婴随便交付给两个陌生人之后,就再也没来找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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