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复合,哼!姐早已有新欢这书“佳家”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讲述了冷青阿信的故事,看了意犹未尽!《求复合,哼!姐早已有新欢》这本连载中的豪门总裁小说已经写了180592字,最新章节第82章 我也很饿。
一、作品简介
小说《求复合,哼!姐早已有新欢》推荐大家一读,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佳家,主角是冷青阿信。主要讲述了:日头渐渐高起来了,气温也在上升。阿信站起来,决定离开,刚转身,迎面而来一抹倩影,怀中捧着一大束白玫瑰。白英穿了一身度假风的长裙,头发却盘得很大气,和衣服格格不入,那是因为那条裙子是她大学时,和胡善、阿……
二、书友评论
求复合,哼!姐早已有新欢这本小说是我一直从头连着看到尾的书,好看,我喜欢看小说,看过很多,喜欢看完结的书。这本还是唯一一本每天追着看的,现在每天只能看一集实在是不过瘾。
三、作品赏析
日头渐渐高起来了,气温也在上升。
阿信站起来,决定离开,刚转身,迎面而来一抹倩影,怀中捧着一大束白玫瑰。
白英穿了一身度假风的长裙,头发却盘得很大气,和衣服格格不入,那是因为那条裙子是她大学时,和胡善、阿信一起去新疆旅游时买的。
她日常个性风风火火,其实不太喜欢这些过于文艺仙女的衣服,那天是阿信说好看,又拉过胡善来一起帮腔,两人都说好看,她才决定留下的。
这裙子买了就没有穿过,一直到胡善过世后,每年的这一天,胡善的祭日,也是她的生日,她会将裙子找出来,认真地穿一次。
穿来给胡善看。
也……穿给阿信看。
她已经穿了四年,阿信也看了四年,第一年心如刀割,第二年心痛不已,第三年欲言又止,到现在……毫无波澜。
白英将那束白玫瑰放在墓碑前时,看见了阿信带来的鸭货,有些意外:“你去武汉了?”
“嗯。”
“就为了给胡善买这个?”
阿信说:“去见一个朋友。”
白英似是有些意外地笑了笑,好奇道:“你在武汉还有朋友,我认识吗?”
阿信说:“不认识。”
白英还等着他主动跟她说一说那个她不认识的朋友,从前他们几乎无话不谈,没有秘密,可等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有等到。
她看看阿信,四年了,他好似变了很多,头发长了,胡茬也冒了出来,眼神也多了一丝沧桑和忧郁,若非是她亲眼见过他光芒万丈的样子,她怎么也不能相信,自己日思夜想的人,会是如今这副样子。
明珠蒙尘,无过于此。
白英在心底叹了口气:“念生,你还在生我的气?”
念生?
很久远的名字了。
阿信歪着头,眸光淡淡地看着白英:“还是叫阿信吧。”
李念生,十六岁便开了个人画展的天才少年画家。
当年三人大学毕业后一起创业,胡善出钱,白英出力,靠着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李念生”三个字开始做艺术培训,在上海做得风生水起。
胡善家人脉广,胡善脑子也活,很快又将业务范围从培训转到艺术品买卖上,加上白英是学营销的,执行力非常强,两人强强联手,将“李念生”三个字打造成了少数名族少年天才画家的代名词。
营销鬼才白英觉得比起埋头画画,阿信更应该站在台前来,展示如何画画,谁不想看一个超级大帅哥专注作画的样子。
何况,李念生也并非浪得虚名,他母亲就是国画大师,可谓家学渊源。自幼耳濡目染对色彩,对审美,对结构都有着独特的见解,非一般家庭想走艺术路线的孩子可比。后来九岁时,母亲便将他介绍给了自己的老师,阿信就是那时候去的北京,跟着一位央美以严苛出名的老教授学习画画。
可阿信不喜欢站在台前来,除了他的画,他不希望被人以任何别的方式记住。他想要表达的一切,都在画里。
白英拗不过,才不得已放弃了这条挣快钱的捷径。
三人当时成立的工作室叫“一佳”。
胡善死后,其兄胡明耀接手了他在一佳的股份和职务,胡善因为当初出钱最多,占了工作室的大头,又是法人,因此是绝对的主导者。
胡明耀顺理成章成了工作室的新话事人。
胡家人认为是李念生这个私生活放荡的艺术家带坏了胡善,而且他明明知道胡善喝了酒,竟然还放任他开车。
胡善的死,他至少应该负一半责任!
阿信不辩解,默默接受一切。
胡明耀其实并不在乎这个工作室,他很随便的就寻到了理由,他让阿信以李念生天才画家的身份去电视台参加选秀。阿信不肯,两人因此爆发争执,阿信本就对胡善的死心怀愧疚,又听说胡母在胡善过世后,病重住院,因此面对胡明耀的故意挑衅选择了默默忍受。
他也确实觉得自己应该得到一些惩罚。
“从今天开始到合约期终止的那天,你不能以李念生的名义在外面作画,交易。你画的每一幅画都只能属于一佳。而且,我会向银行申请冻结你的银行账户。这些钱有很大一部分是胡善帮你挣的,你难道花的心安理得吗?”
阿信没有否认,也没有反驳。
当初签合同时,他和一佳签了十年,到合同期终止,还剩四年。
对一个画家而言,四年,不算漫长。
临走时,他问自己当时的女友白英:“要跟我一起走吗?”
其实是明知故问。
他很清楚,白英与他和胡善都不一样,胡善是富二代,阿信即使不当画家,也有别的退路。而白英是小镇考上来的,家中没有助力,只有累赘,她需要这份事业。
他知道答案,却还是厚着脸皮问出了口。
谁知白英问他:“去哪里?”
像是做梦一样,两人去了色彩斑斓的新疆,去看大自然打翻了调色盘的美景。
他们在新疆待了一整个秋季,那可真是个漫长又短暂的秋天,叶子每天的颜色都不一样,能在一片叶子上清晰地看见四季的更迭。
后来气温慢慢降低,冬天来临的一天,白英忽然跟他说:“我要回上海了。”
阿信挽留她:“即使我不当画家,我也可以养活你的。”
白英不怀疑,可是她问:“我知道你可以。可是,我为什么要靠你养活呢。我不喜欢这种生活,更不喜欢这样子的你。”
这段时间,阿信每天都会去游客多的地方给人画画,一张画二十块钱,运气好的话,一天能挣到三四百。
挣了钱,阿信就给她买石榴,买囊,买新鲜的肉,买好看的裙子。
白英喜欢吃石榴,尤其喜欢喝石榴汁。
那个秋天,她每天早晨醒来,床头都会有一瓶粉色的石榴汁。
外面卖的石榴汁太甜,很齁嗓子,要加一点冰块中和一下甜味才好喝。
阿信每天都会给她准备一瓶,她醒来时,里面的冰块刚好还没有化完,喝起来,爽口又甘甜。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白英还觉得浪漫。
到了第三个月,白英受不了了,不是受不了阿信每天最多只能挣三四百,是她发现阿信真的很享受这样的日子,甚至打算这样过一辈子。
可她不行,她是来陪他度过这段特殊的日子,然后重振旗鼓的。
她可以陪他四年,却不能接受李念生真的变成阿信,那个一幅画只能卖二十,安心当一个普通人的阿信。
她看着他慢慢从胡善的死中走了出来,听他绘声绘色描述对未来的期待,他的未来里,没有李念生。
他的想法常常天马行空,一时想去当个老师,教孩子们画画,一时想开家小店,卖卖手工艺品,一时想开家餐厅,因为他觉得自己做饭也还不错。
可白英接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我很爱你,但这并不是我要的人生。”
白英忽然鼓足了勇气,新疆的夕阳落在她身上,像是给她镀了一层金。
“而且我不觉得爱情是很了不起的东西,过去我们在一起工作,我们的利益牢牢地捆绑在一起,我觉得很有安全感。可是现在,你忽然就不是李念生了,你告诉我你只想做一个普通人。可我不喜欢普通人。四年,我已经二十八岁了,我的四年很宝贵,我等不了。”
说罢,离开了他们住了一个秋天的出租屋,是他们一点点布置起来的家。
在一个夏季的雨夜,胡善死了。
在秋天最美的时候,白英离开了他。
当时是九月,如梦似幻的九月,她走后,新疆便下了一场大雪,几乎是一夜之间,冬天来了。
那之后,阿信在新疆也呆不下去,这里有他们的回忆,他连夜开车逃回故乡,在家中浑浑噩噩度过了一个冬天,后来偶然的一个机会,去了林芝的一所学校当老师。
这四年来,每年的这一天,他们都能见一面。
却是双方都最伤感的日子。
……
白英问他:“你还在生我的气吗?”
阿信释然地笑了笑。
“都过去了。我听说一佳现在挺好的,你应该早就财富自由了吧,恭喜。”
白英问他:“你呢?”
阿信说:“我也挺好的。”
白英问:“还有三个月,你就自由了。你没有什么打算吗?”
阿信沉了口气,四年,这么快就过去了。
“我很喜欢我现在的生活。李念生这三个字,即使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我也没什么可惜的。”
说着,最后看她一眼,离开了。
走到拐角处,忽然又站住:“对了,白英,这四年来我都没有跟你说过一句,生日快乐。从明年开始,我不会每年都过来了。”
“我想,胡善也不想看见我们两个变成这样子。”
说罢,彻底离开。
白英久久地看着他的背影,内心难以平静,她看了一眼胡善的墓碑。
“你说,他真的,不会再回来了吗?”
小说《求复合,哼!姐早已有新欢》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