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间,儿子谈了个女朋友。
准儿媳的家里要五十万的彩礼,而我的存款大多都用来供养儿子上学和他的日常高额开销了,还要支付抚养女儿的费用,五十万,对我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
儿子说女朋友那边的习俗就是这样的,五十万已经是最低门槛,他都不好意思往下提。
我算了算,彩礼加上杂七杂八的费用至少都得七八十万。
可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替他娶媳妇也是我应该做的,为此,我只能卖掉唯一养老的房子和所有的珠宝首饰用来筹钱。
儿子感动地握着我的手,「妈,您放心,以后有我们小夫妻俩孝顺您,还要什么养老的房子,到时候我们一起住。」
我感动不已,「我儿子真孝顺,妈再赚就是了。」
不过我心里最放心不下的还是女儿,和前夫刚离婚的那几年我们每个月都有联系,慢慢地她就不愿再理会我了。
「你姐姐马上要毕业了,妈准备了点钱给她买点礼物。」
儿子立马从我手中夺过装满现金的信封,语气不耐,「妈,你又不是不知道,姐姐她不想见你,这钱你去送,她肯收吗?还是交给我吧,我保证让姐姐收下你的心意。」
儿子说她不想见我,要不是我执意要离婚,我们的家庭也不会变成这样。
我想解释,可她都不给我机会。
我的婚姻,分明是被那个女人破坏的,我也是受害者。
起初我是不信的,我的女儿从小就最贴心,怎么可能会不理解我,不想见我呢?
直到那年我亲耳听到女儿说不希望我再去打扰他们的生活,我这才死了心,只敢寄钱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