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小说,名为《穿越:我在武侠世界看遍江湖》,这是部男频衍生类型小说,很多书友都喜欢李惊蝉阿青等主角的人物刻画,非常有个性。作者“维周公”大大目前写了145488字,最新章节第70章 要我的命,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连载中,喜欢这类小说的书友朋友们可以收藏阅读。
一、作品简介
穿越:我在武侠世界看遍江湖小说是作者维周公的倾心力作,主角是李惊蝉阿青。主要讲述了:因为范蠡的邀请,李惊蝉离开会稽城,返回到村子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远远的,他便看到阿婶和阿青母女二人正立在村口,翘首以待的望着这边。李惊蝉心中一暖,加快脚步。“阿婶,阿青,我回来了。”“哥哥!”……
二、书友评论
你要写长生,要么以身入局,要么超然世外。不能既要又要,在邯郸开个食肆的意义是什么?是能做出不死药救回啊青,还是人前显圣?不,这只是无用功。也许你只是想写个关于嬴政的伏笔,但是李惊禅不应该是这样的人,哪怕他要跟秦始皇搭上关系,也应该是秦异人出逃时偶然被救,或者始皇寻长生之时来找到他。他突然在邯郸,本身就是不符合人设跟逻辑的事。无论怎么样,他是已经无敌于天下的长生种,金乌为伴的仙人,他的世界该有的人应该是阿青,是他徒儿留下的传承,那四十万的降兵跟他有什么关系?既然前面他对战争毫不关心,只在山上钻研医术,怎么会去想着庇佑方圆十里的百姓。前文写的很好,只是从这七雄争霸开始,人设不符,感觉就像主角换了个人。也许作者想写一写其他伏笔,但是既然这是李惊蝉的故事,那么就按照他的人设写下去。
其实还可以,就是主角不像个穿越者。另外怎么每个长生文主角都厌倦长生?你说你要真活了几百上千岁可能会厌倦,可是你主角才二三十岁就厌倦长生了?搞得暮气沉沉的。
3星以上都是刷的,要不就没有鉴赏能力。
这书主角还不如神话里的易小川呢。
看23之前就行了,别往后看能气死人,就那种老套写法,就那种要发生什么事了,主角说我不去,去了就会发生什么事干啥的?到最后都要强行发动剧情,让主角去干,这本更是强行的莫名其妙
你既然写的勾践这样性格,都无敌了!你还为他效力。看到这我就退了,后面不看也罢
三、作品赏析
因为范蠡的邀请,李惊蝉离开会稽城,返回到村子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
远远的,他便看到阿婶和阿青母女二人正立在村口,翘首以待的望着这边。
李惊蝉心中一暖,加快脚步。
“阿婶,阿青,我回来了。”
“哥哥!”
阿青快步跑了出来,一下抱住李惊蝉,小小的丫头双手搂的紧紧的,似乎怕李惊蝉消失了。
阿婶的脸上也满是担忧之色,急切的问道:“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原本在日落之前,她估摸着李惊蝉就会回来,结果等了许久,也不曾见到李惊蝉,母女二人这才来到村口等着,若是李惊蝉回来的再晚一些,她就要去找族老,发动村里的男人去找了。
李惊蝉看阿婶和阿青如此担忧,也不由暗暗告诫自己日后切不可再回来的这么晚。
“遇到一个贵人,买了黑熊皮,非要带我去他府上聊了一会儿,所以耽搁了,让阿婶担心了。”
说着李惊蝉将范蠡给的大袋粟米举在阿婶面前:“阿婶,我们不用担心粮食了。”
阿婶听了他的解释,放松不少,看着这么一大袋粟米,也有些惊喜,但旋即便关心的道:“这么大袋粟米,一定很重,你带着它走了这么远的路,太辛苦了,快回家吧,我做好饭了。”
“恩恩。”
李惊蝉牵着阿青的手,又扶着阿婶,穿过村子,来到村西头的家中。
陶瓮内是煮好的粟米,还有熊肉。
李惊蝉看了一眼:“阿婶,熊肉你和阿青没有吃吗?”
阿婶摇摇头:“我们吃不了那么多熊肉,你吃。”
这个年代,男人是一个家庭的主要劳动力,阿婶秉承着这个观念,首先要保证李惊蝉的饮食。
李惊蝉将熊肉分割成三块,分给阿婶和阿青各一块。
“阿婶,吃吧,我不需要吃那么多。”
得益于系统,李惊蝉感觉自己似乎真的辟谷了,每一日吃饭也不过就是习惯罢了。
阿婶见李惊蝉目光坚定,不容拒绝的模样,心里温暖,不由感谢上苍,让她们能够救下李惊蝉。
至于阿青,此时已经大快朵颐起来。
用过饭,李惊蝉回到自己房间睡了。
对于范蠡的邀请,他已经抛诸脑后,不出意外,以后他们大概也不会有交集。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打猎,售卖,进一步改善家里的生活环境。
次日一早,天光微亮,李惊蝉起床收拾了一下,便拿上猎弓进山。
有了上一次猎熊的经验,他已经不需要再带阿青去。
阿婶给他准备好干粮,又叮嘱几句切莫深入山林深处,多多注意安全。
李惊蝉答应下来,大步向山上走去。
山林的雪已经没有李惊蝉刚刚穿越时那么厚,雪的融化代表着冬日即将过去,生机盎然的春日将会到来。
到时候万物复苏,就不能随便打猎了。
李惊蝉记得古代讲究一些规矩,比如春天是万物交配孕育的季节,这个时候猎人们就不能打猎,要等到秋天再进行会猎。
李惊蝉不想坏了规矩,所以打算在冬天过去之前,多打一些猎物,储存起来,进而改变生活。
有了猎弓的李惊蝉,打猎速度直线上升,毕竟他的力量与视力都已经被系统增强到一个极为厉害的程度,这使得他的箭法百发百中。
很快,他就已经猎到三只野鸡,一只野兔,可惜这野兔瘦骨嶙峋,没有二两肉。
李惊蝉对猎物还算满意,毕竟冬天没有那么多猎物,如黑熊那样的大型猛兽就更少了。
他又在山林里面转了几圈,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猎物,下午时,李惊蝉便下山回家了。
将打到的猎物开膛破肚,先炖了一只野鸡,剩下的两只野鸡和野兔则风干储存。
至于去会稽城,李惊蝉暂时没这个打算。
阿婶一整天都笑的合不拢嘴,没了夫君之后,苦心拉扯着阿青,几度濒临死亡的她,对如今的生活简直再满意不过。
阿青也十分开心,她终于有肉吃了。
看着阿婶与阿青脸上的笑容,李惊蝉愈发充实,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对他来说就是最真实最幸福的生活,让他在这个没有手机与网络的世界感受到自己的真实存在。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李惊蝉每日的猎物也不多,或是野鸡,或是野兔,偶尔是一些鸟类,鱼类,总之每天都有收获,但也都没有第一天那只黑熊那样扎眼。
这一日,他又打来两只野鸡,两只野兔,回到家后,阿婶对他说道:“阿蝉,家里的肉储存的已经够多了,你把今日的猎物送去市集上卖了吧。”
李惊蝉看着满屋子悬挂的风干猎物,点了点头,最近温度上升,猎物也多了起来,春天要来了,打猎的事情也该停一停。
趁着现在去市集里面换些钱来也不错。
“好的,阿婶,我这就去。”
“不急,吃饱饭再去。”
“阿青呢?”
“放羊去了,春天到了,白公公也该来了,阿青嘴上不饶人,可是心底惦记着那白公公呢。”
阿婶笑着说道,显然是对那白公公有着不一样的感情。
李惊蝉也笑了起来,他拿着猎物赶往会稽城。
一路大步出了村子后,眼看四周无人,李惊蝉陡然加快速度,只见他身形急电般一闪而逝,原地甚至留下一道残影。
经过一整个冬天的系统增强,他肉身力量、速度各方面都达到一个极为夸张的程度。
越王勾践自从败在吴王夫差手上后,励精图治,鼓励耕种,商贸,故而会稽城商人往来频繁,愈发热闹。
一支商队正在向着会稽城缓缓行进,忽的身边掀起一阵狂风,连驴都被惊到,人更是被风带起的泥土尘埃迷住了双眼。
“好大的一股风啊!”
“我怎么好像看到有个人跑过去了。”
有人揉了揉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远去的那一阵风。
李惊蝉一路狂奔,快到会稽城的时候戛然而止,他看了看天色,时间估计还不到一炷香,心里满意至极。
乱世之中,这一副无敌的身躯就是他最大的本钱。
照例排队入场,对比起上一次来售卖黑熊皮,会稽城的人口更多了,商品琳琅满目,冬日道路难行,如今春日即将到来,各路商人也都行动起来。
李惊蝉没有去市集,干脆直接沿途叫卖。
他的猎物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稍微有些钱的商人就能买下。
恰好,南来北往的商人极多,在会稽城歇脚的,看到李惊蝉手上新鲜的野兔野鸡,就直接买下喝酒,不到一个时辰,李惊蝉的两只野鸡、两只野兔就卖完了。
小说《穿越:我在武侠世界看遍江湖》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