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又名逃荒:我带灵泉空间找到失散爹娘已上新,它是著名网络作者水月聆风的又一力作,主角是金毓梁元。书中主要讲述了:金毓踹中了男子的膝盖窝,可男子却没倒下,只是身形踉跄了两下就站稳了。金毓:“……”妈呀!差点忘了,我现在不是力大的胖妞,而是饿得胃酸全身发软的的瘦竹竿,大象腿变成了筷子腿,连路都走不动了,更别说踹人了……
《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免费试读
金毓踹中了男子的膝盖窝,可男子却没倒下,只是身形踉跄了两下就站稳了。
金毓:“……”
妈呀!差点忘了,我现在不是力大的胖妞,而是饿得胃酸全身发软的的瘦竹竿,大象腿变成了筷子腿,连路都走不动了,更别说踹人了。
之前能踹到此人的命根子是侥幸,现在没把自己的腿踹断真是万幸。
男子被踹了一脚,更为愤怒,再次凶狠的砍了过来。
“啊!别过来!”金毓沙哑的叫了一声,眼前忽然有什么一闪而过,右手上多了一个不明物,来不及去看是什么,她下意识把那不明物用尽吃奶的力气冲男子砸过去。
“砰!”砸中了男子的脑门。
“啊!贱人!你去死!”男子痛得后退两步,紧接着更为愤怒的挥刀砍来。
金毓心生绝望,她这会儿已经没力气了。
完了!完了!
刚穿越过来,她就要成为别人火架上的烤肉了,她是最惨的穿越者。
狗老天,你前辈子肯定是被我抛弃的病娇前男友。
专门坑我的。
为什么是前辈子,因为上辈子她太胖没谈过恋爱,没男友可抛弃。
“砰!”
绝望之时,一道人影忽然而来,一脚把男子踹开。
金毓:“……”
啥情况?
英雄救美?
英雄是个身形高大颀长的男人,他穿着粗布短款,因为打人的动作太快,金毓饿得头晕眼花,看不清他的容貌。
男子被踹得摔倒在地,菜刀落到了一旁,还未来得及爬起来,男人就飞身过去,一拳又一拳的砸在他的脑袋上,直到男子没了气息,他才停手。
看到这一幕,金毓抿紧了唇。
这位英雄,是个狠人!
金毓是个普通人,这么一会儿功夫见到了两个人惨死,她面上虽然还算镇定,心里却是怕得要死,双手都忍不住颤抖。
真希望这一切都是做梦。
确定男子死透了,男人搜光他身上的东西,又去搜完另一个人的身,才冲着金毓走过来。
“你没事吧?”低沉的男音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却极其悦耳。
金毓瞬间回了神,看向他。
男人看起来十八岁左右的年纪,剑眉星目,挺鼻薄唇,古铜色肌肤,眼神透着不符合年龄的锐利与狠戾。
他不仅长得高大帅气,气质更是倜傥不羁,透着些许攻击性,他的额头破了个口子,已干的暗红色血迹黏在额头上,加上脸上代表着半成熟的少许青皮胡,令他整个人多了几分阳刚狂野的魅力。
帅到掉渣!
头一次见到如此有气质的男人,金毓眼睛亮了亮,好在她不是花痴,很快就收起了打量的目光,冲着他拱手,声音又哑又虚:“多谢英雄相救,敢问英雄贵姓?你身上有吃的吗?”
见她没被吓傻,还一副不认识自己的样子,男人忽然一笑,自报姓名:“没有吃的,我叫梁元。”
一听没有吃的,金毓伤心不已,饿呀!
忽然她猛地睁大眼,指着梁元惊讶道:“你是原……我未婚夫?”
梁元是同村的猎户,十八岁,比她大三岁,他们定有娃娃亲,这个娃娃亲是她的爷爷金老头死皮赖脸的凑上去和梁元的父亲定下的。
当时原主出生才两天,金老头上山砍柴遇上了一头小野猪,吓得掉进了沟沟里,幸好被梁元的父亲梁宏所救。
梁宏救了人,还杀了野猪,金老头眼馋野猪,擅作主张和梁家定下娃娃亲,用孙女报答梁宏的救命之恩,让梁家提前拿野猪当彩礼。
后来梁家得知原主是病秧子,活不过十六岁,才觉得这娃娃亲定得亏,想反悔,但是原主爷爷不同意,还说解除婚约会影响他孙女的名声,日后嫁不出去,还不如死了算了,她若是死了,就是梁家害死的。
原主病弱,本就活不长,死了岂能怪到梁家头上,以她的病秧子体质,也根本无人会娶,金老头就是怕她嫁不出去,换不来彩礼钱白养了,所以才会死缠着梁家不放。
为了原主的名声,娃娃亲就没解除。
再后来,梁家出了事,变成了村里最穷的,梁元为养家凶名在外,打猎身上随时带伤,揍人不分男女老少,骂人比村里泼妇还厉害,原主爹娘护犊子,更看不上梁元了,她的两个堂妹嫉妒她因为病弱,只能在家里做女红卖钱补贴家用,不用去地里干活,天天在她面前说梁元坏话。
原身常年闭门不出,从未见过梁元,被爹娘堂妹们那么一误导,对梁元没有一点好印象,真以为他是家暴男无赖混子穷光蛋,很厌恶梁元,认为梁元配不上自己,想要解除婚约,在家里闹过好几回,弄得全村都知道她讨厌梁元,后来还带着父母去梁家闹过,被梁元骂得狗血淋头。
老爷子死活不同意解除婚约,还想让她在死之前早点嫁过去从梁家换点野味,可不等她出嫁,旱灾就来了。
逃荒的时候,村里人都嫌弃梁家不是病就是残废,没人愿意跟他们一起走,她家也是如此。
可这会儿,梁元却来救她了。
亲人丢弃她,最厌恶的人却救了她,何其讽刺。
不过上辈子单身了三十五年,从未谈过恋爱,这辈子才刚开始,就有了未婚夫,这种感觉还挺奇妙的。
因为记忆金毓对梁元的印象很不好,梁元对她的印象也不好。
从小知道自己和金毓定有娃娃亲,他曾好奇自己的未婚妻长什么样子,偷偷去金家瞧过金毓,正好亲眼看到金毓寻死觅活的要解除婚约,还把他贬得一无是处,所以对又白又瘦的金毓完全喜欢不起来,后来金毓和她爹娘到他家无理取闹,让他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叫他主动去退婚,还说野猪是金老爷子收的,与他们大房无关。
他又不是非金毓不可,用得着这么让人反感吗!
若是金家好好说话,把野猪还上,没到处贬低他,婚约早就解除了。
这会儿听见金毓提到了未婚夫三个字,梁元眼底带着戏谑的笑意:“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我的确是你的未婚夫,你讨厌我,我也嫌弃你,弱不拉几的,还丑得跟骷髅似的,一点都不配上我。”
金☞骷髅☞毓:“……”好个毒舌的男人!
不等金毓说话,梁元将她拉起来:“还能自己走不?能走就自己走,我可不想抱你,全是骨头,硌人得很。”
金☞骨头☞毓:“……”你注定单身一辈子!
她咬牙切齿的瞪了梁元一眼:“谁稀罕让你抱,我能自己走,嫌我瘦得硌人,我还怕被你的硬肉硌断骨头呢!”
她让梁元放开手,想要自己走,可梁元一放开,她就腿软的往后倒。
梁元没好气的将她打横抱起:“饿得没力气就别逞强了,我们得赶紧去找家人,别再废话,再废话就把你丢地上,抱你是无奈之举,别想我对你负责。”
女孩骨瘦如柴的身体轻飘飘的,抱着一点都不重,感受到怀里的温热,梁元心中兴奋万分。
他真的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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